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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3279
黑龙江制定产科设置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4日 中国金药网
     以进一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为主旨,黑龙江省卫生厅最近制定并下发了《二、三级产科设置基本标准及职责》。

    两级产科设置基本标准作为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依法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基本标准,分别列出房屋、设备、人员、质量标准及所承担职责等细则。二级标准要求住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大于90%,血样采集合格率大于等于98%,产后42天复查率大于80%,孕产妇宣教率大于90%;三级标准要求产科住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大于95%,血样采集合格率大于98%,产后42天复查率大于85%,孕产妇宣教率大于90%。与此同时,两项标准均要要求医疗事故发生率、会阴三度裂伤发生率、产褥感染发生率及住院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零。

    该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须达到《三级产科设置基本标准及职责》,方可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其他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应达到《二级产科设置基本标准及职责》,方能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达到相应标准、获得上述许可证的单位报省卫生厅备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健康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