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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实行医保"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5日 东方网
     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加强门急诊就医管理,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从7月8日起开始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记录册(自管)制度。部分医保对象将使用自行保管的由市卫生局、市医保局统一监制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去年,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由选择就医,促进了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由于参保人员自由就医,分别使用各医院的门诊病历,使看病的医生难以了解其他医院的诊疗情况,不利于合理治疗。

    为了保证广大参保人员得到更加合理的治疗,市卫生局、市医保局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医保对象统一使用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医保对象使用了“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之后,就有了连续完整的医疗记录,这不仅有利于医师了解患者在其他医院的诊疗情况,而且也有利于患者保留完整的治疗记录,对自己的治疗过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也能制止少数参保人员重复就医、配药造成的浪费和医保基金的流失,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

    目前,“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制度首先在部分医保对象中试行。这些医保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是门急诊医疗费用已经由地方附加保险基金部分支付的参保人员;二是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参保人员。这些医保对象将通过单位领到“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并从7月8日开始使用。今年5月以前退休的参保人员,也将通过单位领到“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在接到医院有关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的告知通知单后开始使用。有关部门提醒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既是个人病史资料,又是医保结算的依据,应妥善保管,如果需要换领,或重新申请,可以到邻近区县医保中心办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