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学里便曾经为筹集学费做过推销,这个工作虽然不太稳定,但却有高额提成,因此,当我得知被分回家乡的中学教书时,便打定主意要留在我读大学的这个城市,哪怕是做推销员。
其实我蛮可以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可是我不喜欢看别人的脸色,我要的是随心所欲和无拘无束。
况且做推销这种工作真的是很有成就感,当说服客户从他的口袋里掏出大把的钞票的时候,我甚至会有一种兴奋的感觉。
那天我刚做了一单挺大的订货,心里高兴得想蹦想跳,就独自一人来到迪厅想感受一下这里的气氛。
我平时喜欢独来独往,女孩子我瞧不起,男孩又诱惑不来,我只知道拼命赚钱然后放纵自己。
那天我为了取悦客户,特意穿了碎花长裙,这位客户是我父母一样的年纪,而我则是很少这么“淑女”。
穿这样的衣服似乎不太适合去迪厅蹦迪,临出发看到办公桌下面塞着一双球鞋,也不知放在那儿多久,掏出来穿上,我想黑黑的大街和光线黯淡的迪厅都不会发现我的典雅长裙下是这种东西,于是我放心地走出去。
迪厅里满是等待陪客人到包房去卡拉OK的小姐,我特意找了个角落猫了起来,我喜欢这种闹中取静的感觉。
喧嚣的音乐中我也忍不住上舞池里扭了几下,可发现自己实在与这帮短恤短发短裤的迪友们不谐调,便打算撤退,可这时雷向我走来,他说:“今年长裙配球鞋是时尚吗?”
我本来不想搭理他,可他的笑容实在诚恳,我便调侃他:“怎么,没看时装杂志吗?”
相互对视而笑,我们便算打过招呼了。
他说:“你一个人来迪厅?”
我说:“怎么,违法吗?”
他有些不在乎地笑笑说:“我也爱干违法的事儿。”
他的叛逆劲儿很快引起我的好感,我从来都认为男人天生就应该叛逆,而女孩却需要那么轻轻一推。
夜里两点走出迪厅时,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保险公司的司机也兼营推销保险。这是个跟我几乎没有什么距离的男孩,都是一样的不服从分配,都是一样的野心勃勃,可能还有那么一点点放纵。
他家在本市,但他从来不领我到他家去,他说他也很少回家,大多数在单位的办公室过夜。
“怎么会是这样?”
我有些奇怪,他往往会一边心不在焉地不知在看什么,一边淡漠地告诉我,他受不了他的继父和他带来的女儿。
我开始明白他不在乎的眼神里时而掠过的忧郁,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有点心疼他。
但这种时刻是短暂的,我们大多数时候都很忙碌,为了生存顾不得惺惺相惜,我为我存折上的数字拼命摇唇鼓舌,他也想尽快攒足车子的两个前轮。
交往一段时间,我们共同厌烦了迪厅里的喧闹,仿佛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那种地方。以后我们回忆起这段往事,都认为这是上帝安排我们走进那儿相识。
雷实际上是个很脆弱的男孩,只不过表面的乐陶陶掩盖了这一切。而我恰恰相反,表面的柔顺实际上却是一副刚烈心肠。这让雷对我佩服不已。
我们像两颗毫无目标的小行星,一会儿靠近一会儿分离,聚聚散散,谁也没有为此感到痛苦。
这种情况直到有一天雷介绍一个女孩给我认识,雷说那是他新交的女朋友,是他跑的一个客户的前台小姐。那个女孩很漂亮,属于精雕细琢的那种。
我表面没有吭声,心里却稀里哗啦倒塌了一大片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爱上了雷,而真正的爱是无法潇洒的。
可是爱这样一个脆弱而用情不专的男孩有什么意义我没有想过,我只想到我要占有雷,让他没有机会向别的女孩献殷勤。
于是,平时从不主动呼他的我变了,每天下班几乎都要约他吃饭或看电影,当然是我付账。花自己的血汗钱我没有感觉到心疼,那是因为我的嫉妒压倒了一切感觉。
为了使雷迅速倾斜到我这边来,我搬出了与7个女孩同住的两房一厅,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这样我可以给雷一个像模像样的家。雷果然很惊讶我的勇气,但他坦白地说他30岁以前不想成家。
“这都无所谓,关键是我们在一起开心。”
我轻松的口吻显然鼓励了雷,他提着自己一直在公司放着的简单家当住了进来。果然,那个前台小姐没有再出现。
初战告捷,我有些得意,也为自己的献身有些患得患失,虽然我的初夜早已被大学里的那个男生拿走,但是否委身于雷这样的男人我根本没有来得及考虑。
雷有着男人身上所有的坏习惯,但也有他讨人喜欢的一面。他会很依恋你,像个淘气的小男孩,使女人母性大发,不得不全力地对他好,我和雷之间就是由这种依恋维系着。同居一年,我已经做了两次人流手术,这些我都没敢让家里知道。
往往这种时候雷便显示出他的懦弱,他既不知道该做什么,又不懂得如何去做,我只有自己照顾自己。每当这时我就想与雷分手,可两个人在一起已经成为习惯,我无法想像雷离开我,别的女孩会怎样对他。
可是男人也都是善于忘却的动物,我的创伤还没有恢复好,他在外面又有了别的女孩子。真要分手我又有些不甘心,我付出了这么多不该连一点回报也没有吧?他说:“你要是缺钱,我可以给你一些,但不是很多。”
我说:“你真的以为我就是缺钱吗?”
“可我们说好分手时不吵不闹,你也说过无所谓的。”
“可是我很爱你。”我一直坚持不说那个爱字,可是这会儿还是没有忍住。
“她也很爱我,况且我也爱她。”
雷还是那副天真的模样,让人觉得即使世界是他毁掉的,也会判他无罪。
“那么你给我一个孩子吧,我失去了那么多总该有点补偿吧。”
从来不流眼泪的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我知道雷是个脆弱的男孩,他最怕的就是女孩子流泪。
果然,他抱住了我,熟悉的气息使我激情难捺,想到他从此远去,不知会流浪在哪个女孩的怀抱里,我索取的心情就无比迫切。
我怀上了雷的孩子,这一次真的要把他生下来,作为我那段爱情的见证。我的工作也随之丢失,谁也不会用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孩。
我计划好自己的积蓄,节省一些也许可以用到孩子一周岁左右,就平心静气地等待孩子的降生。
为了躲开人们的耳目,我白天很少出门,总在晚上溜出来散步,看看月光。我知道自己在选择一种成为人们对立面的生活,可我无法抗拒内心的呼唤。
听说雷与女朋友闹翻了,离开了这个城市,我心里感到一阵轻松,这样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孩子父亲的秘密,我会爱这个孩子直到他长大成人。
我花钱请了一个地下接生婆,她们其实也是医生,只不过搞点第二职业赚点外快。生了女儿第三天我便下床做饭吃,惊人的意志使我觉得自己很伟大。
从来连我的恋爱之事也没有听说过的母亲见我竟抱着孩子回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我饿坏了,也不管她说什么,拼命地吃起来。
父亲正好出差去了,我知道他在家会用大木棒打死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吃饱了喝足了又要走。母亲这时已明白怎么一回事,她恳求我留下孩子,由她来照顾,因为孩子跟着我会受苦的。
从来都逆来顺受的母亲头一次瞒着父亲做了决定,我感动得给母亲跪下了。
趁父亲还没有回来我就逃离了家门。几年前那个因为考上了大学而飞扬跋扈的女孩成了丧家之犬似的未婚妈妈,我第一次为自己的疯狂感到后悔。
为了雷那样的男孩值得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吗?我在心里问我自己。无论怎么说事实已经存在,那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并且是我创造的,我能视而不见吗?
五·一放假我抽空回了趟家,发现母亲憔悴了很多,孩子哭大人叫,那种环境实在是让人无法忍受。
我不忍心让母亲如此劳累。
几天的假日一过,女儿成了无法安置的东西,我要东跑西颠地赚钱养家。好歹找了一位老太太答应给我看几天,可价码高得让人恨不得也去当保姆。
就这样我一个人磕磕绊绊带着女儿往前走。朋友们说,你怎么能这样便宜那个做父亲的,我说我的女儿压根就没有父亲。
现在我的女儿7个月大了,由于我新搬了家,邻居们都知道我先生在新加坡工作,暂时还相安无事。
我也正式开始恋爱了,对方是一个离异的中年男人,有个女儿16岁,我特意找这种带孩子的男人,因为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为了女儿我特意编了个伤心的故事,我说她父亲在一次车祸中死掉了,为了怀念他我才生下了他的孩子。那个中年男人居然也就信了,并且表示要帮我好好抚养女儿。
雷我现在是不想他了,我现在想的是如何说服这个中年男人娶我,尽快给我女儿报上户口。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对生活失去了热情,我并不认为自己是被伤害了,只是生活教育了我不可以太放纵自己。
前两天看杂志说我们这批7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是什么新人类。我想我的性格有点典型,自信、独立、不喜欢受束缚、有超前行动。
但是,我想这是以前的我,将来的我可能还会是比较独立的,但绝不会再跳出社会主流之外去做什么傻事。做一个未婚母亲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她将饱受许多难以言明的折磨,包括孩子也会遇到双重的磨难。
我还年轻还输得起。有句话叫做女人和孩子一起成长,我想我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摘自Internet)
(完)
(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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