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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更要懂法律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9日 国医网
     中华医学会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班在京举行。卫生部医政司官员为来自全国的近300位知名医学专家生动、全面地讲述了新《条例》与旧《办法》的主要区别。这位官员说,与《办法》相比,《条例》已有本质的变化,技术鉴定工作直接涉及许多法律,参与鉴定的专家,不仅要充分发挥专业水平,更要懂法。

    由于《条例》定义的医疗事故中一个重要的构件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具有违法的医疗行为,这与以往判断医务人员是否有行为过失明显不同。也就是说,进行技术鉴定的第一步工作,先要从诸多法律、法规中排查需要鉴定的事故争议是不是合法。而据了解,目前仅国家、部门颁布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就有100多件,都是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新的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将不再有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参加。专家将全程、自主地进行鉴定工作,除了要求施展技术才能之外,更多的要在法律的海洋中闯荡。《条例》颁布后,全国卫生系统学习热情高涨,无论哪个地方举办学习班,都场场爆满,有人说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场面了。这说明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增强。作为参与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懂法要上到更高的层面,以胜任技术鉴定工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