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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5698
汽油中毒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9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汽油,主要成分是C4~C12烃类,为混合烃类物品之一。是一种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和易燃液体,具有特殊臭味。汽油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和醇,极易溶于脂肪。工业上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也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油漆、洗染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清洗剂。

    汽油为麻醉性毒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急性中毒、吸入性肺炎、慢性中毒。急性汽油中毒一般可发生于未用防护措施进入油塔、清洗贮油管,或炼油厂蒸馏设备发生故障等,临床毒表现为头晕、头痛、心悸、四肢无力、恶心、呕吐、视物模糊、酩酊感、易激动、步态不稳、短暂意识伤失等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度中毒则为吸入高浓度汽油蒸气后,表现为中毒性脑病,少数可产生脑水肿,出现颈项强直、面色潮红、脉搏波动和呼吸浅快;吸入极高浓度汽油后可引起突然意识伤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而死亡。部分患者可出现中毒性精神病症状,如惊恐不安、欣快感、幻觉、哭笑无常等。急性经口中毒可出现口腔、咽及胸骨后烧灼感,及恶心、呕吐、腹痛以及肝、肾损害等。液态汽油直接吸入呼吸道,可引起支气管炎、肺水肿。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肢端麻木、感觉减退、跟腱反射减弱或消失等,严重者肢体远端肌肉可萎缩。皮肤接触可发生急性皮炎,出现红斑、水疱及瘙痒。

    凡患有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明显的神经管能症、过敏性皮肤疾病等不宜从事汽油作业。妇女妊娠及哺乳期应暂时脱离接触。

    在进入高浓度汽油作业环境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进行强制性通风,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送风式防毒面具。

    实例1 1984年2月11日,上海某化工厂外包工张某在10吨锅炉内涂刷沥青漆,操作时锅炉内未进行过机械通风措施,他刚开始工作时仅戴了防毒面具进炉操作,在锅炉内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感到戴了防毒面具后工作吃力,呼吸的阻力大,就经常拿掉防毒面具进行涂刷。当日下午1时30分、即工作了大约4小时后,张某感到胸闷、头晕、恶心、乏力、面色苍白、呈酒醉感,在锅炉外同组的工作人员将其从炉内拖出,急送医院就诊。

    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该沥青漆中不含苯、甲苯、二甲茉等溶剂,主要成分为200号溶剂汽油。该病人被诊断为汽油中毒。

    在密闭的狭小空间内从事有害作业,应做好通风排毒等综合措施,同时操作工人应佩戴并正确使用好防毒面具,不应因防毒面具增加呼吸的阻力,就放弃使用或违章操作,同时企业领导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应做好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了解职业有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