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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5736
混合性气体中毒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9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实例1 上海某香料厂联营厂主要生产各种香料,该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与花木厂签定场地租凭协议,在该场地上生产有机合成中间体二氯乙酰氯,以后两厂又达成口头协议,由两厂共同生产。

    1995年4月19日晚9时,联营厂厂长王某去生产工段巡视,发现车间空气有异味,即令关闭跑、冒、滴、漏的1号、2号反应锅,仅开一台3号反应锅(该车间共有5台反应锅),次日凌晨3时15分,反应锅温度达1150C,仍对3号反应锅进行加热,约3分钟后,关闭蒸汽阀,3时30分,压力上升到2kg/cm2,温度上升至1250C,约15分钟后,操作工王某发现压力已上升到3kg,(正常2.3kg/cm2),即关闭3号反应锅的氧气阀和总氧气阀,但压力仍继续上升至3.3kg/cm2,终于冲破反应锅接口密封橡皮垫圈(15cm×2cm),大量气体迅速逸出,烟雾弥漫,王某迅速逃离现场。另一操作工刘某逃离不及造成大量吸入,窒息昏倒在地,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邻近车间也有四名职工吸入中毒。

    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上海某香料厂联营厂和花木厂无视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卫生法规,未经地方卫生部门同意,擅自签订协议,非法生产有毒化工产品;管理混乱,生产场地简陋,设备落后,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无任何卫生防护设备和现场急救措施;操作工人未经任何上岗培训,不懂卫生防护知识,在试生产期间,已发生过气体大量泄漏事故,但仍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以至酿成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因此,生产企业的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可靠性必须经有关单位鉴定并相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生产工人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各级卫生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工厂劳动卫生的管理,对有关工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