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鼓励外资介入中医事业
中新社武汉二月二十三日电湖北省第一部关于中医的法律法规——《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日前已经该省人大通过,并将于三月一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湖北省中医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了。
为适应中国加入WTO,明年就将对外开放医疗市场这一变化,该条例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以捐资、投资、技术合作等各种形式介入湖北省中医事业。
为打击打着中医幌子行骗者,条例规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擅自以中医名义行医的,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并处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视情节轻重要承担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此外,省中医专项资金也即将设立,县级以上政府还要把发展中医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
为配合该条例的宣传和推广,湖北省还准备举行湖北省知名中医医院、专科和医生的评选活动。, 百拇医药(孙晓素江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