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鼓励中医药科研生产企业“出海”
中新社北京四月九日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为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科技产业,推动中医药的现代化与国际化进程,国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医疗、教学部门和中药企业在海外建立相关机构。这是今后五年中国推进中医药国际合作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员今天透露,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会议”上研究确定的有关措施还包括:
——中医药科研、教学、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可以以项目为纽带,在海外组建联合实验室,开展中医药的开发与研究。
——支持中医药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鼓励国内中医药企业到国外建立研发基地,建立国际中医药科技市场信息网络。
——在有条件的省、市建立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中心,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对中医药科技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双边或多边实质性科技合作,提高和促进民间中医药学术组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鼓励中医药科研单位与企业面向国际市场,联合开展专利战略研究;本着双向接轨、以我为主的原则,制定出中医临床诊断、疗效评价、中药质量控制和安全性监测等一系列标准和规范,并进行国际专利注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中医药科研单位努力开展专利许可贸易;科研单位与中医药企业应密切合作,积极寻求产品各个方面的专利保护,采用发明专利和技术秘密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医药发明。, http://www.100md.com(记者曾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