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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一医院全国首推“病情知情同意委托”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5日 医业网
     中国广播网2002年9月3日讯: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于近日特设“病情知情同意委托”制度,转让病人的知情权,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p|@r&, 百拇医药

    卫生部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患者手术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方可实施,强调了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将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不良反应逐条向患者说明。然而此规定在试行阶段即出现了一些患者因对手术风险的难以接受而不敢做手术的尴尬局面。为减轻患者对手术的心理负担,确保手术能顺利及时进行,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日前出台了“病情知情同意委托制度”,并专门印制了委托书。该制度规定,经患者、亲属同意,患者可以和委托代理人签订病情知情同意委托书,由代理人全权代表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亲属如不愿让患者知道真相,可和患者商量签订委托书,将知情权转让过来,从而消除患者的精神压力p|@r&, 百拇医药

    据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知情权转让制是一种保护性医疗措施,同时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现民事法律行为,医患双方也未约定非由本人签字不可,所以该制度与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和我国法律均无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