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要闻集萃
编号:214518
医疗风险需要分担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0月15日 国医网
     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患方“天价”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医生的胆子越来越小。这对患者的身体康复,对医护人员探索精神的培养,对年轻医生的尽快成长都是不利的。国外的医疗赔偿都是以医生的高收入为前提的,比起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应该说中国医生的技术劳动价值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现在,有的患者和家属仅仅是依据治疗效果和医生的服务态度来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医院即使无过错,也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解决医疗纠纷。

    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医疗过错,便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医疗机构是非营利性的,无力承受高额赔偿,而医疗风险的责任机制又尚未建立。

    笔者建议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实行医生职业风险的分担机制,尽快建立医疗赔偿基金,从医疗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有关部门统筹使用。医生行医的风险有分担机制后,医务人员就会有比较好的心态,对医术的发挥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最终才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