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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粤港信息日报》报道: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纸通告,国内15种含有盐酸苯丙醇胺(PPA)复方制剂的药品都要被暂停使用和销售。这一事件值得那些以为药品一上市就万事大吉的制药企业深思。

    医药经济专家颜烈吼说,一般药品经过三期临床就可以上市了,但是药品上市后国家的药政部门还会进行市场跟踪,这就是所谓的第四期临床。期间主要是收集药物的不良反应案例,如果药物有太大的不良反应,随时都会被停止使用和销售。所以在国外,药物的说明书一般都是一年修改一次的。而国内由于制度的不完善,说明书都是两年才修改一次,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措施也是这两年才被规范起来。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所造成的不良反应与产品质量并无必然联系,尽管在药物进入临床期也会做大量的试验,但是试验毕竟是小范围的。所以,随着服用人群的扩大以及检测技术的发展,不良反应随时都会导致药物被停用,这种风险是难以避免的,而对于品种结构单一的企业,这种风险就更大了。随着国内安全用药制度的进一步规范,今后被停用的药物还会越来越多,因此国内的医药生产企业必须对产品后期跟踪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开发几个品种或许不是一件易事,但多留意别人已过保护期的好产品,做好替补准备总该是可以的。

    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12个省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根据国家的要求,今后每个省都会成立相应的监测机构,并实行全国联网,也就是说国家的用药安全制度会越来越严格。因此这次PPA药物被禁事件无疑给心存侥幸的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