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脑死亡标准披露 五疑问一一解答
YNET10月28日综合报道2002年10月27日,在争议声中,全国器官移植学术会议上首次披露了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脑死亡立法在稳步推进,以脑死亡来界定生死,已经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对于许多人来说,"脑死亡"还是比较陌生的一个词,脑死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什么是脑死亡?
国际医学界认为,在排除病人处于低温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的影响的前提下,自主呼吸停止,经医院抢救观察至少1小时(应用人工呼吸者,停用呼吸器后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没有自动或继发于疼痛刺激的活动,双侧瞳孔扩大、固定,无任何神经反射活动,脑电图显示脑电波消失或呈水平线,所有上述状况在24小时内无变化,虽然心脏在跳动,就可宣布死亡。
二、脑死亡可以象植物人那样苏醒吗?
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的功能是正常的,昏迷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因此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少数病人还有可能一朝苏醒。但脑死亡人全脑呈现器质性的损伤,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应消失,脑电波是一条又平又直的线,经颅多普勒B超显示脑死亡。英国曾有16位学者对1036名临床确诊为脑死亡患者的研究报告,虽经全力抢救,但这些病人无一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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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脑死亡后一定要捐献器官吗?
虽然脑死亡病人的器官质量比较好,而等到人完全没有呼吸和脉搏再进行移植,器官常常由于缺血就不能用。但是宣布脑死亡,未必就一定要捐献器官,这完全是自觉自愿的,不是凡是宣布脑死亡的人,尸体和器官必须要捐献出来。
四、脑死亡立法可以节约资源吗?
脑死亡立法在我国之所以变得迫切是由于我国卫生医疗的限制。目前,我国是用世界上1%的卫生资源在为22%的人口服务,医疗资源显得尤为可贵。而抢救一名脑死亡患者一天所消耗的卫生资源十倍、甚至百倍于普通病人所需的费用。确认脑死亡观念和实施脑死亡法,可以适时地终止无效的医疗救治,减少无意义的卫生资源消耗。
五、如何判定脑死亡?
在国外,判断脑死亡是包括内科、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的专家,包括麻醉学家,包括其他学科的专家,还有伦理学家在一起宣布脑死亡,所以这是一个相当慎重的过程。所以我们国家首先是在一个法律条件下,这涉及到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在没有条件的单位是不能宣布脑死亡的。只能在有条件的医院,在我们国内来说,也只能是在比较大的医院,是国家级的大医院或省市的大医院可以首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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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视点:
在我们这个重死轻生的国度里,试问有几个中国人能接受自己的亲人心脏还跳着就把器官取走做器官移植。前段时间备受媒体关注的刘海若,她的家人在英国拒绝接受脑死亡的测试,就是因为他们害怕面对还有呼吸的亲人会被宣布已经死亡。按照医学的标准,脑死亡就是死亡。支持脑死亡立法的医学专家提出的理由是:确认脑死亡观念和实施脑死亡法,可以减少无意义的卫生资源消耗;此外,还有助于推进器官移植医学发展。站在科学的角度上这些医生的理由是充分的,这两个问题也确实困扰着我们的医学界。但是在普通百姓还不敢以脑死亡来对自己的亲人进行是死是活的判断的时候,医学界即使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也需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心理感受,以消除公众的伦理困惑。
人们对死亡的本身无可奈何,但死亡的标准却掌握在人的手中。这个标准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是一个具有极大伦理内涵的事情,而不仅是专化业的客观标准。在谈论生死的时候,不能伤害生命的尊严。卫生部官员曾经表示,即使脑死亡立法,脑死亡和传统的死亡标准也可以"并行",这应该是一种能让国人接受的合理的选择。(张竞超)
来源:北京青年报, http://www.100md.com
一、什么是脑死亡?
国际医学界认为,在排除病人处于低温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的影响的前提下,自主呼吸停止,经医院抢救观察至少1小时(应用人工呼吸者,停用呼吸器后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没有自动或继发于疼痛刺激的活动,双侧瞳孔扩大、固定,无任何神经反射活动,脑电图显示脑电波消失或呈水平线,所有上述状况在24小时内无变化,虽然心脏在跳动,就可宣布死亡。
二、脑死亡可以象植物人那样苏醒吗?
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的功能是正常的,昏迷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因此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少数病人还有可能一朝苏醒。但脑死亡人全脑呈现器质性的损伤,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应消失,脑电波是一条又平又直的线,经颅多普勒B超显示脑死亡。英国曾有16位学者对1036名临床确诊为脑死亡患者的研究报告,虽经全力抢救,但这些病人无一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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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脑死亡后一定要捐献器官吗?
虽然脑死亡病人的器官质量比较好,而等到人完全没有呼吸和脉搏再进行移植,器官常常由于缺血就不能用。但是宣布脑死亡,未必就一定要捐献器官,这完全是自觉自愿的,不是凡是宣布脑死亡的人,尸体和器官必须要捐献出来。
四、脑死亡立法可以节约资源吗?
脑死亡立法在我国之所以变得迫切是由于我国卫生医疗的限制。目前,我国是用世界上1%的卫生资源在为22%的人口服务,医疗资源显得尤为可贵。而抢救一名脑死亡患者一天所消耗的卫生资源十倍、甚至百倍于普通病人所需的费用。确认脑死亡观念和实施脑死亡法,可以适时地终止无效的医疗救治,减少无意义的卫生资源消耗。
五、如何判定脑死亡?
在国外,判断脑死亡是包括内科、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的专家,包括麻醉学家,包括其他学科的专家,还有伦理学家在一起宣布脑死亡,所以这是一个相当慎重的过程。所以我们国家首先是在一个法律条件下,这涉及到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在没有条件的单位是不能宣布脑死亡的。只能在有条件的医院,在我们国内来说,也只能是在比较大的医院,是国家级的大医院或省市的大医院可以首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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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视点:
在我们这个重死轻生的国度里,试问有几个中国人能接受自己的亲人心脏还跳着就把器官取走做器官移植。前段时间备受媒体关注的刘海若,她的家人在英国拒绝接受脑死亡的测试,就是因为他们害怕面对还有呼吸的亲人会被宣布已经死亡。按照医学的标准,脑死亡就是死亡。支持脑死亡立法的医学专家提出的理由是:确认脑死亡观念和实施脑死亡法,可以减少无意义的卫生资源消耗;此外,还有助于推进器官移植医学发展。站在科学的角度上这些医生的理由是充分的,这两个问题也确实困扰着我们的医学界。但是在普通百姓还不敢以脑死亡来对自己的亲人进行是死是活的判断的时候,医学界即使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也需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心理感受,以消除公众的伦理困惑。
人们对死亡的本身无可奈何,但死亡的标准却掌握在人的手中。这个标准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是一个具有极大伦理内涵的事情,而不仅是专化业的客观标准。在谈论生死的时候,不能伤害生命的尊严。卫生部官员曾经表示,即使脑死亡立法,脑死亡和传统的死亡标准也可以"并行",这应该是一种能让国人接受的合理的选择。(张竞超)
来源:北京青年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