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肿瘤”竟是34年前手术时遗留的纱布!
一女士盆腔内的“肿瘤”竟是34年前手术时留下的纱布。近日东城法院审结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医患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医院将一次性赔偿患者7万元。
1968年,原告吴女士因病到被告北京市某医院手术治疗。术后不久,吴女士就出现腹部疼痛等症状。她四处求医却未见好转。2001年11月,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诊断她盆腔内有异物,怀疑是肿瘤。2001年12月17日吴女士再一次进行手术治疗。结果手术时发现所谓“肿瘤”实际上是一团纱布。
由于吴女士只在34年前在被告医院做过手术,因此她肯定纱布是被告医院的医生在手术过程中遗留的。在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吴女士将被告北京市某医院告到法院。
庭审中被告医院承认吴女士所述的事实,同意当庭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部分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吴女士人民币7万元整。
北京青年报, 百拇医药
1968年,原告吴女士因病到被告北京市某医院手术治疗。术后不久,吴女士就出现腹部疼痛等症状。她四处求医却未见好转。2001年11月,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诊断她盆腔内有异物,怀疑是肿瘤。2001年12月17日吴女士再一次进行手术治疗。结果手术时发现所谓“肿瘤”实际上是一团纱布。
由于吴女士只在34年前在被告医院做过手术,因此她肯定纱布是被告医院的医生在手术过程中遗留的。在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吴女士将被告北京市某医院告到法院。
庭审中被告医院承认吴女士所述的事实,同意当庭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部分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吴女士人民币7万元整。
北京青年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