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版 > 医学动态 > 医业资讯 > 正文
编号:234866
医院做得还远远不够谁为十岁艾滋病患儿负责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15日 医业网
     人民网2002年12月12日讯:不久前的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期间,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审理了一件相关案例:1994年12月,江苏人于兵年仅2岁的儿子小于立被医院查出患有重病,遂四处就医,接受多家医院输血。可是小于立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于2001年11月30日,经江苏省艾滋病检测确认中心确认,年仅9岁的他被断定为艾滋病患者。不久即不治身亡。

    悲痛欲绝的于兵决心为冤死的儿子讨回公道,将曾为儿子医治的南京、苏州等地的4家医院及为儿子提供血制品的江苏省血液中心等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104.6万元。

    医学界有关人士指出,防治艾滋病的诸多举措中,首先是加强血液及其制品的安全管理,百分之百的临床用血都由合法的采供血机构来提供。而本案再次警示人们,在这方面,我们的一些医疗部门做得还远远不够。

    多次接受输血被染艾滋病毒

    据《江南时报》报道,1994年12月22日,于立在玩耍时不慎摔了一跤,面颊着地,出现血肿。医生从于立的家族中了解到,于立的舅舅有血友病病史,该病有家族遗传的可能。当天,院方初诊于立患有血友病,并实施输血100ml,以补充凝血因子。经过治疗,于立的面部血肿稍微减少,未出现新的出血倾向。于是医生又于2天后,再次为于立输血60ml。

    1995年8月31日,经南京儿童医院诊断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11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