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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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利巴韦林 |
拼音名 | Libaweilin |
英文名 | Ribavirin |
类别 | 原料药 |
来源(分子式)/处方与标准 | C8H12N4O5 244.21
本品为1-β-D-呋喃核糖-1,2,4,-三氮唑-3-羧酰胺。 按干燥品计算,含C8H12N4O5 应为98.5~101.5%。 |
全文 |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乙醚或氯仿中不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制成每1ml中含40mg的溶液,依法测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Ⅵ E),比旋度为-35.0°至-37.0°。 【鉴别】 (1)取本品约0.1g,加水10ml使溶解,加氢氧化钠试液5ml,加热至沸,即发生氨臭,能使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变蓝色。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的主峰保留时间应与利巴韦林对照品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药品红外光谱集1995年版22图)一致。 【检查】 酸度 取本品0.5g,加水25ml溶解后,依法测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Ⅵ H),pH值应为4.0~6.5。 溶液的透光度 取本品1.0g,加水25ml溶解后,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Ⅳ A),在430nm的波长处测定透光率,不得低于96%。 有关物质 取本品,加水分别制成每1ml中含0.4mg的供试品溶液与每1ml中含0.005mg的对照品溶液。 照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取对照品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进行预试,调整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色谱峰高度达满标的20~25%;再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两倍,计算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总峰面积的1.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L)。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Ⅴ D)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水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07nm。 理论板数按利巴韦林峰计算,应不低于2500。 测定法 取本品,加水溶解并稀释成每1ml中含50μg的溶液,取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利巴韦林对照品,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作用与用途】 抗病毒药。 用于腺病毒性肺炎的早期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RSV) 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苗性角膜炎、急性流行性结膜炎和流行性感冒。 【用法与用量】 口服 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一次0.15g,一日0.45g,连用7天。 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注意】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制剂】 (1)利巴韦林片 (2)利巴韦林注射液 (3)利巴韦林喷剂 (4)利巴韦林滴眼液 (5)利巴韦林滴鼻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