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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医生兼职的制度约束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月14日 健康报
     在国外,医生、律师、会计师都被统称为professionalmen(专家),专指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高超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人群。同时,他们又都是自由职业者,即凭借自己对某一行业较深的造诣,可以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价值取向,寻求最适合自己的发展契机。在许多发达国家,医生兼职是合法的,但要在严格的管理下进行。例如美国医生以州为单位注册,只要经过合法注册,就可以同时在本州内不同医疗机构服务。而日本允许医生在每周拿出一个工作日到院外行医。同时,国外相对完善的医疗与保险制度,能够从法律上堵住医生兼职的各种漏洞。

    在美国,医院在聘请兼职医生时,要经过卫生部门的批准,比如某医院要聘请心血管科的专家,卫生行政部门会对该医院的技术力量、医疗设备等方面进行相关调查,达到要求的才会获准聘请兼职医生。卫生部门会对兼职医生的资格设定一个标准,包括技术和道德标准。建立兼职医生随访机制,每年实行年检。随访的内容包括对每个兼职医生的治疗成功率、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情况统一考评,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假如不合格,主管部门可随时取消其兼职资格,从而保证兼职医生的医疗质量。

    对兼职医生实行准入制,这也是目前医疗市场管理的一种新的趋势。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优化了社会资源,符合市场规律。同时,也应看到政策放开可能会带来的问题,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尴尬。国家实行医生兼职制度,卫生部门应借鉴国外经验,对兼职医生实行准入制度,进行统一考评;设立兼职医生的标准和邀请医院的标准;实行医生和医院签约制。医生在兼职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属于技术方面的将由医生承担事故责任;属于护理、后勤方面的由邀请医院承担;医生兼职所取得的收入要透明化,不得私下交易,应由邀请医院或兼职医生所在医院代缴,同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