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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症状减轻病就“好”了吗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有些性病未通过治疗其症状可自行减轻或消退,有人就误以为病“好”了,其实不然,因为病原体一旦侵入人体,就必然向身体的深部或邻近部位发展,不可能自行消灭。有症状减轻是因为机体抵抗力强,暂时潜伏下来伺机复发或转为慢性,如不及时治疗不仅加重病情,增加痛苦,还会成为长期传染源,传染给子女或他人。如急性淋病,有的人未给治疗,1周后症状也会减轻,1个月后症状还会消失。但这时淋菌往往隐藏于尿道、前列腺、精囊、附睾等处,成为淋病复发的主要病灶,也可引起上述器官的病变。女性淋病未经治疗,症状也可减轻,但在月经期可因宫颈粘液栓脱落失去屏障作用,或随月经血逆流,或性交时附着于精子使淋菌侵入子宫、输卵管甚至盆腔、腹腔引起炎症,造成严重后果。当感染梅螺旋体出现一期梅毒硬下疳时,该病原体已经沿淋巴管到腹股沟淋巴结。由于局部免疫反应,硬下疳可自行消退,但螺旋体已由淋巴结进入血液循环,不久即出现二期梅毒症状。如患者免疫力增强,二期梅毒疹也可自行消退,但此时螺旋体处于潜伏状态,一旦人体免疫力降低,仍可引起复发,临床上这种复发梅毒已屡见不鲜。因此如将病状自行消退误认为是病愈,会失去最佳治疗时机,影响疗效并产生并发症和后遗症,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一旦染有性病应立即去医院治疗,切莫抱有“不治也能好”的侥幸心理。

    夫妻双方一方染有性病须治愈后才能怀孕。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裤、勤晒被褥等。特别孕妇易出汗且分泌物多,因此衣裤应宽松并每晚用温水洗外阴。妊娠初期和末期宫颈口有些张开,为避免感染不要使用盆浴,并禁止性交。发现阴部长有疹子、溃疡或分泌物增多,有异味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一旦发现染有性病应立即进行治疗,而不必顾虑重重,以免延误治疗时机。要知道越早治疗效果越好。治疗期间要避免性交,注意生活用品的清洁消毒以及加强营养和注意休息等。要遵医嘱完成全部疗程和定期复查,不可中途停药或自行增减,改变用药。分娩后要对婴儿全身,尤其是眼、咽、阴部进行仔细检查并观察一段时间,以保证婴儿健康。

    妊娠期得性病的妇女是否要中止妊娠,这要根据各人的病情而定。一般及时进行正规治疗,彻底治愈后仍可继续妊娠。如梅毒孕妇及时治疗,治愈后仍可娩出健康婴儿。但如治疗不彻底或未进行正规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婴儿可能不健康,从优生的角度考虑应中止妊娠。对没有经正规治疗孕妇分娩的婴儿,要进行治疗,有的还需要定期复查。淋病、尖锐湿疣等性病治愈后对胎儿没有太大影响,但治疗时需选用对胎儿无影响的药物和尽量不使用电灼、激光等治疗手段,以免刺激子宫造成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