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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人如何逍遥“游”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旅游行程中常听说有旅客心脏病猝发,甚至引起生命危险的事件,实是平添遗憾!因此心脏血管病患应预先了解旅游中的一些禁忌和原则,才能快乐出游,健康而归:

    1.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或脑中风后三至六个月内不宜出远门。

    2.高血压患者若血压并不稳定,尤其是大于180/120mmHg,不适合出国旅游。

    3.心脏衰竭病患,尤其功能第三级以上者,不宜爬山涉水。

    4.提供病人旅游之「病历摘要」,包括诊断与治疗,必要时附上心电图。

    5.要注意时差之调适情形;当心出现焦虑不安、头痛、倦怠、意识迷糊等症状,也易猝发心脏病。

    6.高空飞行可能引发高纬度性肺水肿,故有心脏血管病禁忌者,不宜搭坐飞机。

    7.高血压或有心绞痛病人,避免抬举提重,以防增加心脏负荷;若有需要时,忌以单手提举,宜以双手动作。

    8.要注意维持正常血行力学中血管活性,以及水分、盐分的补充与维持。在常温(摄氏20度)之状况,一天所需水分约在2000西西左右;如温度每升高10度,应多喝1000西西水分,才可维持正常生理机能。

    9.长途旅行,穿越六小时以上的时差时,药物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改变,因此宜选用长效药较为方便。

    10.淋浴远比泡浴安全,浴水不宜超过摄氏42度,每次泡浴以10至20分为限;而温泉沐浴及三温暖危险性高,容易引起脑中风和心脏病的发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