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预防接种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险种名称: 预防接种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投保时为一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
一、被保险人因预防接种发生意外所致死亡,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预防接种发生意外所致残疾,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度依照《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每份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三、被保险人预防接种后仍患该种传染病者,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五千元;
四、本条款第五条第三款责任可延续一年,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投保时为一周岁以上(含一周岁)的被保险人:
一、被保险人因预防接种发生意外所致死亡,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保险人因预防接种发生意外所致残疾,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度依照《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每份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五万元;
三、被保险人预防接种后仍患该种传染病者,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一万元;
四、本条款第五条第三款责任可延续一年,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五千元。, 百拇医药
险种名称: 预防接种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投保时为一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
一、被保险人因预防接种发生意外所致死亡,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预防接种发生意外所致残疾,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度依照《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每份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三、被保险人预防接种后仍患该种传染病者,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五千元;
四、本条款第五条第三款责任可延续一年,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投保时为一周岁以上(含一周岁)的被保险人:
一、被保险人因预防接种发生意外所致死亡,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保险人因预防接种发生意外所致残疾,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度依照《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每份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五万元;
三、被保险人预防接种后仍患该种传染病者,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一万元;
四、本条款第五条第三款责任可延续一年,本公司每份给付保险金为人民币五千元。,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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