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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9928
献血、输血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公司名称: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人寿)

    险种名称: 献血、输血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本保险A款B款的被保险人首次献血(接受输血),或A款的共同被保险人首次接受输血,并因该次献血(接受输血)为直接原因造成医疗意外事故或感染疾病,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及共同被保险人因医疗意外事故180天内以该次医疗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按医疗意外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2、 被保险人及共同被保险人因医疗意外事故身体残疾的,按保单所载医疗意外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天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果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3、 被保险人及共同被保险人在献血(接受输血)后180天内因该次献血(接受输血)为直接原因而感染乙型、丙型肝炎或爱滋病的,保险人按保单所载对应疾病感染保险金额给付疾病感染保险金。

    4、 给付保险金额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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