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保佑无过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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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6日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太太因为有了外遇而在你们离婚的时候给了你一大笔所谓的赔,你敢要吗?或者说你愿意、能够心安理得地要吗?如果你居然要了———哦,我的上帝,让我为你今后的人生祈祷吧。
作为一个老实人,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和各种法律打交道,但是《婚姻法》是个例外。因为不管我怎么老实,我总还是要结婚的,而且不管我怎么老实,我都有可能遭到外遇———不管是我的外遇还是我太太的外遇。
所以新《婚姻法》对我来说,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草案中的新规定————如一方有外遇,另一无过失方可提出赔偿———尤其值得有志于结婚的新老青年们关注。因为据我的经验,外遇这东西是个你不招惹它它也要招惹你的骚货,就像你本本分分在公路上开着车,却保不准哪天从哪儿会钻出一个冒失鬼猛吻你的屁股一样。只要发生了这种事,不管你是过失方还是无过失方,和交警同志暂时促膝谈心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
写到这里突然发现,新《婚姻法》中的外遇新规定很像是受了处理交通事故的启发。而整本《婚姻法》的实质和交通规则也相去不远:严禁无证驾车、必须按线行驶等等等等。至于外遇,无非就是闯红灯压黄线一类的举动,在交通堵塞时间紧迫心情焦躁的年代,这类举动往往是情有可原而法所不容,更像足了现代人的外遇。
, 百拇医药
有个傻冒朋友说新《婚姻法》关于外遇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因为现实中遭受外遇之苦的往往是女方。我相信制定新《婚姻法》的专家们一定和他想的不同。因为我认真研究过外遇中的男女的真实处境,我的结论是:在先生有外遇和太太有外遇这两种情形中,无过失的先生一方和无过失的太太一方比起来,结局要糟糕得多。
事情是这样的。当一位太太发现她的先生有外遇的时候,基本上她有两种选择:离婚或者不离婚。如果她选择了离婚,那是天经地义的,社会舆论会说她是个自立自尊的女性;如果她选择了不离婚,那也是十分正常的,社会舆论会说她是个贤淑宽容的女人。我们看到,正是因为女性在历史上曾经被赋予的弱者地位在人们的脑海中形成了惯性,先生有了外遇的太太不管做出哪种选择,她都得到了舆论的同情和支持。而且因为同样的原因,她不必承受看不住丈夫的压力,人们会说男人反正没有一个好东西之类的,使她作为无过失一方能够从容不迫心安理得。
反过来看男人,如果有了个红杏出墙的太太,他就惨透了。表面上看起来他也有两种选择,实际上不管他是选择离婚还是不离婚,都逃脱不了被舆论嘲笑的命运。两害相权,男人一般就只有离婚这一条出路,似乎能稍微保住一点男人的尊严。但是从此在认识的人眼里,仍然难免头上绿油油地放光。同样是拜历史上男人是强者的惯性思维所赐,这个倒霉的男人虽然从法律上讲是无过失一方,但在社会中却必须承受“连老婆都看不住”的压力,甚至被人怀疑性无能。
不知道制定新《婚姻法》的专家们是不是研究过这种社会的和心理的现实。外遇损害的是人的自尊和自信,损害的是人对这个本不善良的世界的善良看法。那是什么才能够赔偿的呢?我想,作为男人,大约没有几个会对新《婚姻法》的这条新规定感到欢欣鼓舞。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太太因为有了外遇而在你们离婚的时候给了你一大笔所谓的赔偿,你敢要吗?或者说你愿意、能够心安理得地要吗?如果你居然要了————哦,我的上帝,让我为你今后的人生祈祷吧。 南方都市报, 百拇医药
作为一个老实人,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和各种法律打交道,但是《婚姻法》是个例外。因为不管我怎么老实,我总还是要结婚的,而且不管我怎么老实,我都有可能遭到外遇———不管是我的外遇还是我太太的外遇。
所以新《婚姻法》对我来说,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草案中的新规定————如一方有外遇,另一无过失方可提出赔偿———尤其值得有志于结婚的新老青年们关注。因为据我的经验,外遇这东西是个你不招惹它它也要招惹你的骚货,就像你本本分分在公路上开着车,却保不准哪天从哪儿会钻出一个冒失鬼猛吻你的屁股一样。只要发生了这种事,不管你是过失方还是无过失方,和交警同志暂时促膝谈心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
写到这里突然发现,新《婚姻法》中的外遇新规定很像是受了处理交通事故的启发。而整本《婚姻法》的实质和交通规则也相去不远:严禁无证驾车、必须按线行驶等等等等。至于外遇,无非就是闯红灯压黄线一类的举动,在交通堵塞时间紧迫心情焦躁的年代,这类举动往往是情有可原而法所不容,更像足了现代人的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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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傻冒朋友说新《婚姻法》关于外遇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因为现实中遭受外遇之苦的往往是女方。我相信制定新《婚姻法》的专家们一定和他想的不同。因为我认真研究过外遇中的男女的真实处境,我的结论是:在先生有外遇和太太有外遇这两种情形中,无过失的先生一方和无过失的太太一方比起来,结局要糟糕得多。
事情是这样的。当一位太太发现她的先生有外遇的时候,基本上她有两种选择:离婚或者不离婚。如果她选择了离婚,那是天经地义的,社会舆论会说她是个自立自尊的女性;如果她选择了不离婚,那也是十分正常的,社会舆论会说她是个贤淑宽容的女人。我们看到,正是因为女性在历史上曾经被赋予的弱者地位在人们的脑海中形成了惯性,先生有了外遇的太太不管做出哪种选择,她都得到了舆论的同情和支持。而且因为同样的原因,她不必承受看不住丈夫的压力,人们会说男人反正没有一个好东西之类的,使她作为无过失一方能够从容不迫心安理得。
反过来看男人,如果有了个红杏出墙的太太,他就惨透了。表面上看起来他也有两种选择,实际上不管他是选择离婚还是不离婚,都逃脱不了被舆论嘲笑的命运。两害相权,男人一般就只有离婚这一条出路,似乎能稍微保住一点男人的尊严。但是从此在认识的人眼里,仍然难免头上绿油油地放光。同样是拜历史上男人是强者的惯性思维所赐,这个倒霉的男人虽然从法律上讲是无过失一方,但在社会中却必须承受“连老婆都看不住”的压力,甚至被人怀疑性无能。
不知道制定新《婚姻法》的专家们是不是研究过这种社会的和心理的现实。外遇损害的是人的自尊和自信,损害的是人对这个本不善良的世界的善良看法。那是什么才能够赔偿的呢?我想,作为男人,大约没有几个会对新《婚姻法》的这条新规定感到欢欣鼓舞。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太太因为有了外遇而在你们离婚的时候给了你一大笔所谓的赔偿,你敢要吗?或者说你愿意、能够心安理得地要吗?如果你居然要了————哦,我的上帝,让我为你今后的人生祈祷吧。 南方都市报,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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