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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与偷情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香港:蔡澜

    发明唇膏的人,应该给他一个诺贝尔之类的奖。拔开盖子扭一扭,唇膏就露了出来,是多么方便。

    但是从前的口红,放在小圆盒里,用尾指沾了一沾往嘴上涂,姿态比支装唇膏美得多。

    各家名牌化妆品店都有自己出品的唇膏,是宗大生意。女人皮袋中人人都有一支,艳装女人每隔十五分钟就涂一涂,大嘴巴的用得更多。就算不爱化妆的女人也涂点润唇膏。但是奇怪的是女人很少把整支膏涂用完,最多三分之二就把它扔掉,你说多好赚!

    为了做情妇的生意,化妆品公司出了一种不脱色的唇膏。但结果丈夫回到家里还是给老婆抓住了。

    试想一下,天下哪有不脱色的口红呢?它是透明的吗?唉!

    唇膏颜色不但脱色,还顽强得很。我有一个朋友中午偷情,恤衫领口被染上了,发现后在办公室的洗手间用水冲个半天也洗不掉,弄得整件湿透,等到深夜才干了,回家后照样给老婆看出痕迹。

    总不能赖是老婆用的唇膏吧?因为每一个女人喜爱的颜色都不同,到化妆品店去,拿出来的样品至少有七八十种。

    近年有些深紫色的唇膏出现,女人涂了个个像干尸。但她们喜欢,你有什么话说?

    还流行过掺有金粉的口红,和男友亲热后变成两个嘴唇亮晶晶的外星人。

    也有萤光色的唇膏,到了迪斯科,是两片浮在黑暗中的幽灵唇。

    第一次偷妈妈的化妆,也是口红吧?女人爱口红,算是天性。

    真不明白她们为什么对唇膏那么着迷?

    有一点推不倒的事实:“女人涂唇膏的次数,远远多过被男人吻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