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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借腹生子”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从今年8月1日起,“借腹生子”将被禁止。

    国家卫生部近日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代孕,通俗说就是“借腹生子”,它将一对夫妇的精子与卵子在体外试管中人工受精,再进行人工培育形成胚胎,植入另一位有正常子宫的“代孕母亲”的子宫内。

    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地方开展这项技术,仅广州就有10家生殖医学中心开展。

    同济医院朱桂金教授分析说,代孕被禁止,主要是因为它牵涉到很多目前难以解决的医学、法律、伦理、道德问题。据了解,广州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对华侨夫妇,妻子无法妊娠,其居住在国内的姐姐自愿为妹妹代孕。中山医大附一院生殖中心为他们圆了梦。临产时,姐姐要求医院出证明,证明孩子是妹妹所生。医院左右为难:开证明吧,孩子明明是姐姐生的,不开证明吧,孩子又的确是通过体外受精———胚胎移植而来。

    从法律上看,还有这样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代孕母亲因此失去受孕能力怎么办?代孕过程中流产,责任谁负?孩子出现缺陷,双方都不要怎么办?

    另外,如果允许实施代孕技术,也不排除这样一种情况。某些有正常生育功能的女性,为保持体形或避免疼痛,要求医生实施“代孕”技术。这就涉及到了伦理道德的问题。

    即使单从医学角度来看,代孕技术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次应移植几个胚胎?如果只移一个,成功率太低。如果移植多个,胚胎活力强,都存活了,就必须减胎。但减胎可能导致孕妇感染、出血或引起其他并发症,最后流产。如果不减,胎儿患脑瘫、癫痫的几率会明显高于单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