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外包装将印制零售价格
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大整顿药品市场的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由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意见如下: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已发现的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监察等部门要追根溯源,把制售窝点、流通渠道、仓储地点、销售场所和涉案人员彻底查清,消除制售假劣药品的根源,坚决惩治不法分子和违纪人员,特别是要依法从快、从重惩治制售假劣药品、构成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
整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行为。取缔药品无证经营和非法交易,查处药品购销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以及其他商业贿赂行为。在取缔药品集贸市场工作中,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对取缔的非法药品交易市场由明转暗或死灰复燃的,要继续予以严厉打击并从重处罚。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实行药品管理政企分开的体制。促进优势医药企业的发展与联合。坚决打破阻碍公平竞争的部门或地方垄断、所有制限制和行政保护,调整不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政策规定,建立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药品质量管理监控系统,取消各地对药品企业的重复检测、重复审批、重复发放“准销证”,取消以备案登记等名义对其他地区医药企业进入本地区药品市场的限制。
扭转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的状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下决心对小药厂进行整顿。
清理整顿药品流通企业。清理整顿药品流通企业要与药品经营换证工作相结合。
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进医药商品交易电子化;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办法;社区卫生组织、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只能经销由省级卫生、药品监管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药品;加快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制度售;改进对新药研究和审批的管理;加大对药品价格监督的力度,逐步实施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在药品外包装上印制零售价格的制度,加大对药品价格监督的力度;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的各项措施。 南方网讯, http://www.100md.com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已发现的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监察等部门要追根溯源,把制售窝点、流通渠道、仓储地点、销售场所和涉案人员彻底查清,消除制售假劣药品的根源,坚决惩治不法分子和违纪人员,特别是要依法从快、从重惩治制售假劣药品、构成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
整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行为。取缔药品无证经营和非法交易,查处药品购销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以及其他商业贿赂行为。在取缔药品集贸市场工作中,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对取缔的非法药品交易市场由明转暗或死灰复燃的,要继续予以严厉打击并从重处罚。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实行药品管理政企分开的体制。促进优势医药企业的发展与联合。坚决打破阻碍公平竞争的部门或地方垄断、所有制限制和行政保护,调整不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政策规定,建立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药品质量管理监控系统,取消各地对药品企业的重复检测、重复审批、重复发放“准销证”,取消以备案登记等名义对其他地区医药企业进入本地区药品市场的限制。
扭转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的状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下决心对小药厂进行整顿。
清理整顿药品流通企业。清理整顿药品流通企业要与药品经营换证工作相结合。
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进医药商品交易电子化;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办法;社区卫生组织、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只能经销由省级卫生、药品监管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药品;加快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制度售;改进对新药研究和审批的管理;加大对药品价格监督的力度,逐步实施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在药品外包装上印制零售价格的制度,加大对药品价格监督的力度;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的各项措施。 南方网讯,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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