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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尿毒症患者欲求“安乐死”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
     记者斯加

    西安市9名尿毒症患者因不堪忍受长期的病痛折磨和经济压力,商议欲“安乐死”,让自己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将遗体捐献给医疗单位。但他们不知道国家对此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痛苦的思考,不久前,他们联名向本报写来了求助信。

    这9个人分别是黄锦琪、李新华、程运生、陈双川、王炎德、秦绵绵、裔式翠、邹荣,还有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王先生。他们年龄不一、职业不同、经历各异,但都为尿毒症患者。昨日,记者采访了其中的几位。据了解,由于肾功能丧失,他们全靠做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每到透析前,他们都感到极度痛苦,浑身疼痛,恶心呕吐,整夜整夜地失眠。为了减少尿液生成,这几名患者平时再渴也不能喝水,如果忍不住喝了水,心脏就会因为体内水分太多而负担过重引起心衰。对这种长期生不如死的生活,他们已不堪忍受。做血液透析时间最长的王先生告诉记者:“日子对我而言,每一天都是漫长而痛苦的。”68岁的程运生说:“我两周就要做三次透析,身体虚弱得无法动弹一步,整日呆在房子里像蹲监狱一样。”

    据华商报报道,认为自己的病拖累家人也是这9名患者欲“安乐死”的一个原因。陕西经贸学院的李新华老师给记者粗粗算了一笔账:最基本的治疗每月也得4400多元,虽然单位和亲戚朋友都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但对于家庭来说,负担仍然很重,好多事情都耽误了。李老师的一个儿子本来在大学读书,因为他的病情不得不中途辍学赴深圳打工,现在两个儿子都年近三十,但因经济原因,都无法成家。程运生家也一样,两个儿子已三十出头了还没有结婚。正是在这种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下,他们感到活着太痛苦了,觉得不如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

    “安乐死”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律师,据其讲,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授予任何机构和个人实施“安乐死”的权利,所以,如果实施“安乐死”,就是非法剥夺别人的生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对于病人,医护人员只能以积极的手段,千方百计地减轻病人的痛苦。对于病人而言,则要鼓起与病魔抗争的信心和勇气,做生活的强者。

    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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