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佟彤)日前,80辆最新款的“长安之星”成为北京社区卫生服务专用车。这笔投资是市财政为强化社区医疗专拨的1600万元中的一笔。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特别规定,在社区医疗机构中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将明显低于三级甲等大医院,为的就是鼓励人们走进这些已经不再简单的小医院。根据卫生部对“九五”医疗资源利用情况的调查显示,在各级别医院中,级别越高的医院,病床使用率越高,平均住院日越长,每个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也越高。在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往往人满为患,一二级医院却门可罗雀。为了缓解这一矛盾,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开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要求,参保人员必须选择1家一级(含)以下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一个站视为一家),另外3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个人支付的比例随三、二、一级医院级别的不同,逐渐降低。从起付标准到1万元范围内的,个人支付比例分别为20%、18%、15%;1万元到3万元(含)为15%、13%、10%;3万元到4万元(含)为10%、8%、5%;4万元以上的为5%、3%、3%,退休人员的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目前,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覆盖率在城区已经达到了90%,北京的32个大型综合医院已经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定点协作关系,为患者就医时的“双向转诊”提供了便利。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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