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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提供血样要问清用途谨防被骗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
     新华社记者李斌

    关注“知情同意权”——来自“生命伦理研讨会”的报告

    抽血不仅仅是为了体检,而是被某些国际合作者用于寻找和疾病相关的基因,从而谋求利润……针对目前人类基因组研究中仍然存在的侵犯知情同意权的现象,正在此间出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与生物技术及生物安全研讨会”的专家们纷纷呼吁,人类基因组研究及其成果的应用,必须始终坚持知情同意和知情选择的原则,不能以种种理由和手段骗取血样。

    随着人类基因组研究的逐渐深入,基因将越来越广泛而深刻地影响我们的生活,有关基因的知识和技术已经对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据悉,在近年的人类基因组研究国际合作中,一些国外机构利用我国现行法规的不完善和管理上的一些漏洞,在我国进行一些违反国际准则的活动,比如在老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下抽取血样进行研究,这一现象引起与会代表的高度重视。“知情同意权”也因此成为今天在此间举行的研讨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从事基因研究,必须取得样本。来自北京市海淀区培智学校家长委员会的韩万川说,提供血样包括主动提供和被动提供,这两种人都应有同样的知情权。知情权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我为什么要提供血样?我的血样要用于何种用途?通过检测或研究得出什么结论?

    “最有价值的血样提供者是患有先天性疾病、基因可能发生某种变异的患者,这些患者承担了人类进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代价,其本身和家庭承担着巨大的痛苦,他们提供血样后怎样从社会的基因研究中分享利益,以补偿其牺牲和痛苦,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位家长向专家们提出了一道“难题”。

    “人类遗传学家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包括研究和应用遗传学知识、技术与卫生保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遗传信息和措施的误用、滥用,其中尤其是要坚持知情同意、知情选择和隐私原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伦理委员会成员、中科院基因组信息中心主任杨焕明教授说,“人类的遗传资料与人体器官一样是个人财富,要特别注重供者的自愿原则,取得材料前,请供者签署无偿献给科学研究的志愿书。”

    “为了保护基因研究中公众的利益和权利,必须坚持知情同意原则,保护基因隐私,反对基因歧视。”国际人类基因组伦理学委员会委员邱仁宗研究员说。

    知情同意是生命研究领域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原则。国际人类基因组组织伦理委员会认为,在收集、存储和使用人类DNA中,尊重自由的知情的同意和选择以及尊重隐私,是研究行为的基石。

    解放日报网络版,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