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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给职工带来什么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
     仇逸

    新华网上海11月27日电 27日,上海正式向社会公布《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此方案从12月起开展试点、在全市逐渐推广实施。

    这是上海首次建立起的覆盖全市各类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和从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参照施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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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0%,在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2%按月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参保人员的年龄和在职、退休的不同情况,决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此外,用人单位还要缴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作为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和门诊大病(含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4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6000元。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支付一般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和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和继承。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的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以及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根据参保人员的退休时间、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的因素,上海将职工划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医疗保险待遇。200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为老人,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为中人,200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为新人。其中,中人又划分为三档。

    新华社,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