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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蓄势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
     张迎新

    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竟高达20%-30%,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不堪重负。这是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理事、新吉林大学副校长李殿富教授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李教授说,医疗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间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差异过大,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已刻不容缓。

    李殿富说,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是原有医疗保障制度最为突出的问题。据1997年统计,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为773.7亿元,比改革初期的1978年增加了28倍,年递增19%,而同期国家财政收入只增加了6.6倍,年递增11%,这一增长幅度远非国家和企业所能承受。致使大批职工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医患双方又由于缺乏有效制约机制浪费严重。所以说原有的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蓄势待发。因此,国务院去年开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部分城市现以初步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逐步形成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最终使全体城镇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李殿富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一般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前者主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后者主要支付小额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

    《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09月06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