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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规定社区卫生机构和门诊部、个体诊所常用药品品种和数量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内蒙古规定社区卫生机构和门诊部、个体诊所常用药品品种和数量

    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内蒙古卫生厅近期联合出台了《关于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和门诊部、个体诊所配备药品柜中常用药品具体品种、数量的规定》,确定了十二类92种药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其中包括:抗感染类14种、心血管类8种、呼吸类4种、消化类12种、神经类9种、泌尿类3种、抗变态反应类4种、五官科用药类7种、皮肤及外用药类7种、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类6种、维生素类4种、中成药类14种。十二类43种药品为门诊部、个体诊所常用药,其中包括:抗感染类6种、心血管类3种、呼吸类2种、消化类2种、神经类5种、泌尿类2种、抗变态反应类2种、五官科类2种、皮肤及外用药类3种、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类4种、维生素类2种、中成药类7种。,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