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负责人就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国家计委近期出台了一系列具体配套措施,对我国药品价格管理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今天,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进行调整?
答:引入竞争机制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引入竞争机制就必须进行价格竞争。不进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就无法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就会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药品价格“虚高”、高折扣、大回扣推销药品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还没有完全理顺,乱收费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了人民群众医药费不合理负担,社会反映强烈。此外,现行政府的价格管理体制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此,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与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对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提出了原则要求和意见。
, http://www.100md.com
问: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在坚持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提高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和政府定价的时效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作用,对药品和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和权限进行调整,逐步减少政府直接定价的范围。二是在政府定价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药品优质优价,医疗机构分等定价等措施,促进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含量,促进医疗机构开展公平竞争。三是建立价格管理的灵敏反应机制,进一步下放价格管理权限,根据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及时调整政府定价,提高政府定价对市场变化反应的灵敏程度。四是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药品价格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对重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行公开听证制度。五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实行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明码标价,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维护公开、公平和有序的市场竞争。
, 百拇医药 问:放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是否会上涨?
答:这次改革,对没有列入政府制定价格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完全放开,不再受政府规定的作价办法和流通差率的控制,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自主确定价格。需要说明的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全部是由政府制定价格的,因此,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不会因为放开其他药品价格而增加。
当前我国药品生产总体上是供过于求的,放开后,在正常情况下价格是不会上涨的。特别是随着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药品和医疗服务方面,建立起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医药费用约束机制,将有效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目前,一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降低药品价格,一些医疗机构主动提出医疗服务限价措施,这些积极的变化就是体制改革和竞争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价格主管部门会密切跟踪了解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如果发现人为抬高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我们将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查处,以促进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问:下放药品定价权限后如何保证全国市场的统一?
答:根据《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中的乙类药品价格放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和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使政府定价更加切合实际,对市场反应更加灵敏。为保持同种药品全国市场价格水平的相对统一,国家计委要求各省必须按照中央统一制定的定价原则和办法制定药品价格。在改革过渡期间,国家计委将组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对乙类药品价格水平提出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在一定的浮动幅度内制定本地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此外,为减少企业报批价格的负担,对已上市销售的药品,政府在研究制定价格时,不要求生产经营企业申请报批。, 百拇医药
问:为什么要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进行调整?
答:引入竞争机制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引入竞争机制就必须进行价格竞争。不进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就无法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就会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药品价格“虚高”、高折扣、大回扣推销药品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还没有完全理顺,乱收费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了人民群众医药费不合理负担,社会反映强烈。此外,现行政府的价格管理体制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此,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与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对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提出了原则要求和意见。
, http://www.100md.com
问: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在坚持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提高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和政府定价的时效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作用,对药品和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和权限进行调整,逐步减少政府直接定价的范围。二是在政府定价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药品优质优价,医疗机构分等定价等措施,促进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含量,促进医疗机构开展公平竞争。三是建立价格管理的灵敏反应机制,进一步下放价格管理权限,根据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及时调整政府定价,提高政府定价对市场变化反应的灵敏程度。四是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药品价格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对重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行公开听证制度。五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实行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明码标价,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维护公开、公平和有序的市场竞争。
, 百拇医药 问:放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是否会上涨?
答:这次改革,对没有列入政府制定价格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完全放开,不再受政府规定的作价办法和流通差率的控制,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自主确定价格。需要说明的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全部是由政府制定价格的,因此,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不会因为放开其他药品价格而增加。
当前我国药品生产总体上是供过于求的,放开后,在正常情况下价格是不会上涨的。特别是随着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药品和医疗服务方面,建立起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医药费用约束机制,将有效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目前,一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降低药品价格,一些医疗机构主动提出医疗服务限价措施,这些积极的变化就是体制改革和竞争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价格主管部门会密切跟踪了解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如果发现人为抬高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我们将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查处,以促进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问:下放药品定价权限后如何保证全国市场的统一?
答:根据《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中的乙类药品价格放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和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使政府定价更加切合实际,对市场反应更加灵敏。为保持同种药品全国市场价格水平的相对统一,国家计委要求各省必须按照中央统一制定的定价原则和办法制定药品价格。在改革过渡期间,国家计委将组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对乙类药品价格水平提出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在一定的浮动幅度内制定本地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此外,为减少企业报批价格的负担,对已上市销售的药品,政府在研究制定价格时,不要求生产经营企业申请报批。, 百拇医药
参见: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药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