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改百处即将面世
http://www.100md.com
2001年2月28日
数日前,这部修正案草案进入最高立法机关的审议程序后,不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上进行了两次审议,还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因为药品管理法不仅要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还应当有保证人民用药经济合理等方面的内容,这就涉及到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因此在法律委员会提出的审议结果报告中确认了这样的修改:“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的价格问题一向为百姓所关注。一些委员说,药品是特殊商品,尤其是处方药,只能按医生处方使用,消费者无法“货比三家”,自行选择。在我国,药品价格多年来一直攀升不下,已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在药品管理法的修改中,对药品价格管理作出必要的规定,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在定于28日闭会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将对该法草案进行表决。希望这部有上百处修改的药品管理法能使千千万万的大众百姓满意。
《法制日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