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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3591
买药可不能只看广告
http://www.100md.com 2001年6月26日 光明网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对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41家媒体4月11日到20日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被检查的2019条药品广告,有23.7%违法或涉嫌违法。其违法表现主要有使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出现治愈率、有效率以及其他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出现有奖销售、馈赠等违法促销内容;违法发布治疗肿瘤药品广告;以新闻报道、科普宣传形式发布广告;广告中不同时刊登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和药品广告审查文号等。

    在检查的690条保健食品广告中,有153条违法或涉嫌违法。这些广告超出国家批准的保健功能,任意扩大范围;使用医疗特定用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功能明示或者暗示产品的治疗作用;以新闻报道、科普文章方式发布广告;广告中无保健食品标志,消费者不易识别等。

    针对上述广告违法情况,国家工商总局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违法广告,特别不要轻信一些广告中宣传的灵芝类药品、保健食品的肿瘤治疗作用。目前,不少药品广告违反《广告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随意编造产品疗效,甚至做“根治”承诺,诱使不明真相的患者上当受骗。如何识破违法药品广告的骗人伎俩呢?违法药品广告的主要蒙人招数有:

    表示对疗效有十分把握国家规定,药品广告不能宣传产品疗效,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因为每个患者的病情不一样,身体状况不同,服药后的反应和治疗效果也不同。但绝大部分违法药品广告千方百计渲染、夸大产品疗效,如根治顽症、一瓶(盒)见效、填补治疗某种病特效药的空白、药效特强等。

    谎称攻克医学难题目前,人类有一些病症尚无特效治疗药物,有待医药科学界的进一步研究探索,如癌症、类风湿关节炎、红斑狼疮、肝硬化、肾炎等。有些违法药品广告针对患者求医心切的心理,打出疑难杂症特效药的“幌子”,诱人高价购买其产品。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治疗顽疾的药品广告违法的较多。

    看似新闻,实则是没有广告标记的药品广告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将广告做成新闻的样子,故意让患者误解成为新闻,增加产品的可信度。这类广告大多以药品发明人为主角,玄虚地表述发明人的经历和药品发明过程;同时大篇幅地介绍药品成份、疗效和治愈病例。新闻式广告一个最明显的特点是,在文后附有联系电话或地址。

    像推销一般商品一样做药品推销国家工商总局早有规定,禁止审批和发布任何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形式的药品广告。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如果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获馈赠误服,后果不堪设想。但目前有些广告主无视国家有关规定,仍在搞“爱心大赠送”、“买一送一”、“千万元送药大行动”等。, 百拇医药(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