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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3613
我国撤销全部含Ppa成份药品制剂的批准文号
http://www.100md.com 2001年6月22日 北京青年报
     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所有含苯丙醇胺即俗称PPA的药品制剂的生产批准文号已被全部撤销,并从即日起停止生产、销售。

    自去年11月15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暂停使用和销售含有PPA的药品制剂以后,有关专家经调查确认,含PPA的药品制剂容易在使用中发生不良反应,存在不安全隐患。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停止含PPA的药品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已经生产的,必须在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司长白慧良说:药品不良反应不是由药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也不同于医疗事故,而是一种药源性的有害现象。药品既能治疗人体疾病而又可能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这是药品的特殊性决定的。今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对上市后的药品进行再评价,同时还要逐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采取警示、修改使用说明书的措施,对后果严重的,还要撤销批准文号。,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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