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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怎样对待遗忘?
http://www.100md.com 2001年7月2日 中华网
     上了岁数的人常用“丢三拉四”来形容自己忘性大,这种现象一般概称为遗忘。有些是本人与青壮年时期对比得出的概念,他人还察觉不到,这叫自感遗忘。据国内报导,75%的老年人无明显遗忘,约10%自感遗忘,仅有不到15%的有可证实的遗忘。说明遗忘并非多数老人必然现象,即使到75岁,亦只有4%

    是的,老人的脑神经细胞是减少了)、脑血管血流量也减少了,而且还有其它变化,如神经细胞间接的树突有些僵结,细微结构变化等等。这些都是脑功能衰退的物质基础。但精神衰退与物质形态上的改变实际上并天平行关系。人的各种器官都有代偿功能,如切除一个肾,另一个会把两个肾的生理使命担当下来;肝细胞大都发生病变时,小部分好的细胞还能照样维持正常肝功能。脑也有这种代偿能力,只是根据各人不同的特点代偿能力有所高低而已。

    老人要想保持高水平的大脑代偿功能,需要学习新知识。知新而能温故,是因为在学习时要调用脑内原来贮存的知识理解,使埋在意识深处的记忆痕迹再活跃起来,向脑的各功能区建立更深一层的记忆痕迹,便不易遗忘,在尔后的联想中常能再现,这样就能增强记忆力。老人借助既往经验的优势;逐项渐进,积少多,由点至面,完全能够掌握新知识、新经验。只是,学习要有点难度,有难度就要多联想,调动记忆痕迹再现。但难度亦不宜过大,像锻炼身体那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能急于求成。

    可能许多老人对自己的生平都愿意回顾并总结一番,这时候最好是有意识地、深刻地、条理地概括一些经验。内容可以很广泛,把它讲出来或传下来。这不仅对社会有益,对个人来说、经过长时间用脑思考,将许多有意义的记亿痕迹纳入系统经验里,就不易丢失了。

    遗忘只有出现丧失重要经历、经验和基本生活能力时才是明显精神衰退,属于病态,或所谓“恶性遗忘”。遗忘,一般均是生理性的,或所谓“良性遗忘”。遗忘,只要稍加注意,提高兴趣,加深理解,讲求方法,勤于复习就能克服它,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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