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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手术引起伦理争议
http://www.100md.com 2001年7月3日 医学空间
     一种新的手术方法——胎儿手术正在世界上逐渐发展起来,但是

    这种新治疗方法的推广正面临着伦理问题的阻力。

    所谓胎儿手术就是在母体内对患有先天性疾病的胎儿进行治疗的

    手术。由于超声波等诊断技术的飞跃进步,检查胎儿是否患有先天性

    疾病并对其进行治疗已成为可能。根据疾病的种类和部位,这种手术

    可用两种方法实施,一是剖开子宫,取出胎儿,进行治疗,然后再放

    回子宫;二是使用内窥镜在子宫内进行治疗。手术主要针对一些会导

    致死亡和严重残疾的疾病,如先天性横隔膜疝、脊髓髓膜瘤等。

    这一医疗技术是1980年以后在美国发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对

    患有先天性横隔膜疝的胎儿就实施了超过百例手术,生存率达70%以

    上。日本也计划于明年初建立国立成育医疗中心,将对从受精卵阶段

    到出生、成长、生殖期的疾病进行治疗,其中包括各种胎儿疾病。

    然而这种胎儿医疗手段却涉及到了伦理问题。首先是胎儿能否被

    作为“人”、作为患者看待?如果胎儿能被看作患者,那么就应该享

    有患者的权利,特别是医疗保险,但现行法律对此尚无规定。另一个

    问题是,如果尚在母亲腹中的胎儿已被确诊为患有绝症该怎么办?进

    行堕胎处理是否符合伦理和法律的规定?

    国际胎儿病学会1993年发表《关于胎儿患者的宣言》时就说:“

    将来要成为人的胎儿应该被作为患者而成为医疗对象,医生和社会有

    义务向胎儿提供适当的诊断和治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胎儿能否

    被当作“人”看待,如何保护胎儿的权利,还是有很多争议的。

    《健康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