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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为体检 没料到遭20次电击
http://www.100md.com 2000年3月15日 精品购物指南
     1998年,葛先生在单位组织下到北京一家著名的大医院进行常规身体检查。在体检接近尾声时,葛先生又被医生带进一间检测室,在头顶、胸部等部位接上电极后,医生开启了仪器,通上瞬时电流。葛先生顿时觉得肢体麻木,大脑失控。就这样被电击20多次后,医生停止了操作,并将10元人民币递给葛先生。此时的葛先生很觉诧异,为什么我体检还给我钱呢?经过询问才知道,此次测试被称为“经颅磁刺激诱发电位测试”,不属正常的体检项目,而是医生在进行课题研究,在不经意之间,葛先生竟然成了“试验品”。

    测试之后的第二天,先前本没有任何器质性病变的葛先生出现严重的身体不适,持续头痛头晕,且失健忘。经检查,葛先生患上了高血压病,并将终生挥之不去。气愤不已的葛先生认为,是这次原本常规的体检直接给自己造成了意想不到的也是终生的痛苦,他把那家医院告上了法庭。

    据葛先生的代理律师说,医院的行为一方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对葛先生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更损害了患者的人格尊严。正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帮助和支持,如今的葛先生对此事也有了更全面的思考,他认为,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知情权”已逐渐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应该说,医学事业的进步和创新需要人体试验,也需要千千万万个受试者,但是进步和创新不能以牺牲受试者的基本权利和身体健康为代价。我要唤醒医院对病人的基本尊重,受到尊重是我们应该具有的权利”,葛先生表示,正是为了这一点,他要和自己的代理律师将官司进行到底。

    点评区区10元钱不可能与“20余次电击”外加“终身不去的高血压症”等值,但京城某著名医院却生是在它们之间划上了等号。“痞子文学”曾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妙语,该医院的行为则同样显露出“我是医院我怕谁”的豪气。

    难道医院就不明白:受到尊重是受试者应该具有的权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