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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吞下大苍蝇 食客索赔无证据
http://www.100md.com 2000年8月4日 中青在线
     苍蝇,从未像现在这样引起杭州百姓如此的关注。围绕“苍蝇”,在杭州闹出了一场又一场的风波。

    去年10月16日,杭州西湖国际烟花节,朱颢、吴铁雄、李立新等30位消费者,在观赏完烟花后,进入了位于西湖边的“红泥沙锅城”用餐,3桌人食兴正浓时,忽然发现一盘基围虾中赫然有“一只煮熟的红头大苍蝇”躺在其中,顿感恶心,便找来沙锅城有关人员要求处理。经协商,店方表示,发现苍蝇一桌的餐费免单,另两桌适当优惠。然而正当顾客准备离开包厢结账时,前厅一位刘姓女经理突然出现在包厢,并一口吞下了这只苍蝇。此举令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的顾客目瞪口呆,进而激怒了顾客。接下来的事情也因此而变得复杂:因为最重要的证据“苍蝇”已进入刘经理的肠胃。

    在此后是“锅炭”还是“苍蝇”的争执中,双方先是闹到派出所,继而投诉消协,因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谅解,最终走上了法庭:消费者一方要求这家餐饮企业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百姓议论纷纷,当地媒体全面关注,这场纠纷至今尚未了结。

    上星期,杭州市民王某在杭州文三路一大酒店吃饭,发现一盘菜中有一只死苍蝇。争执中王某为保全证据,不仅挨了打,还因此而受伤。

    由于苍蝇频频“惹”祸,前不久杭州一知名酒家出台奖励政策:要求员工看到苍蝇立即吞下,奖励200元,休息1周。

    在某知名餐馆,顾客发现菜中有苍蝇之后,服务员也同样把苍蝇一口吞进肚子,然后提出给予“免单”。

    一位经营者承认,到装修豪华的酒店用餐,菜中吃出苍蝇确实令人不快,滋味也不好受。但对这种做法,他认为酒店也是无奈之举,主要是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赔偿标准,有的消费者往往要求整桌菜全部免单,还要精神赔偿,都这样如何受得了?

    目前,杭州餐饮经营者对此一般的处理方式是给消费者换一盘菜,或给予一定的优惠。但许多消费者对此并不认同。采访中一位小姐认为,吃出苍蝇,首先是恶心,精神上的伤害且不说,这一桌其他菜是否干净也值得怀疑,当然不应付款,如吃出问题还得找他们。

    一位法律界人士说,消费者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获得赔偿,首先必须留意、取得、保护那些有可能成为自己权益受侵害原始证据的物品。

    从食品中吃出异物,对消费者来说并不鲜见,证据被“吃”,消费者自然索赔无门。面对杭州一些酒店的做法,消费者难免困惑:吃饭时我们是不是还得带上摄像机、照相机,甚至叫上公证员在一旁随时验明正身?

    就在记者发稿时,从浙江黄岩又传来消息,3位消费者因买了含有苍蝇的饮料,要求生产厂家赔偿1万元,在与厂方谈判中,饮料瓶被厂方人员摔破,3位消费者也被警方以涉嫌敲诈罪而遭刑拘。

    看来,苍蝇惹祸还不止在一个地方。,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