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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得不到性满足可以婚外补偿吗?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18日 三九健康网
     给自己个理由 (二平)

    最初的那件违反了现行道德条款的事,怎么发生的?现在,你也说不清楚。但你在办事的那一瞬间,却没忘记给自己找个理由先:谁让老公总是那么不主动不热情呢?而后,你把眼睛一闭,一切就都视而不见了……

    类似这样的伪咨询和亚忏悔,在我的业余心理辅导站里已是开解情变的例牌,你也不用有太大的精神负担。从你的年龄、姿容、身材的状况看,一切来得正是时候。

    说来话长,大约在你出生的前十年,也就是1954年,玛丽莲·梦露站在纽约地铁口的通风口上,下面刮上来的风把她的裙子吹得鼓涨起来--这个电影史上最著名的镜头,来自电影《七年之痒》。那个电影用一个经典故事,告诉人们,结婚第七年,被关在婚姻中的情感之窗就会自动开启。

    为出走的爱,找一个生命的理由,梦露用艺术与生命,演绎了一个被后人津津乐道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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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呀,谁能抗拒生物钟呢?哪个健康的男人,不是在早晨五点突然"起来"呢?哪个女人不是在,不可告人的时刻,想让爱情的枪顶在胸口呢?

    你说你是个普通的人,大家都是普通的人。因为爱,所以爱;因为普通,所以普遍。按我的研究,早在"七年之痒"前,男人女人都已对婚姻中的爱产生了厌倦,只是还能忍耐。现在看,七年已经很长。来自国外的最新研究是:女人比男人更花心,婚后第四年即是红杏出墙时。

    爱是永远满足对方的,即使有了伟哥,有了伟妹。比如此刻的你,对于婚外的那事,需要的只是个理由。七年,还是四年,"痒"是躲不过的。

    说句不负责任的话:你该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怎么乐,就怎么乐吧。拥舞、拥抱、拥吻、抚摸、摸弄、抚爱……不过,有个挺有意思的新闻,我还是告诉你吧。前天,也就是5月30日那天,深圳野生动物园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只雄性印度白老虎,跳过铁栅栏,跃入另一个虎园,生生咬死了一只母东北虎。原因是,印度白老虎看到他深爱的母东北虎,在与他爱过之后,又和别的老虎好上了。这只正在发情期的白老虎,没有再去找别的母虎开心,而是纵身一跃,飞过隔离铁栅栏,将母东北虎终结在移情别恋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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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粮和余粮 (徐斌)

    交公粮是指在家与老婆的性爱,交余粮大概就是婚姻外的性爱补充,这是流行的段子,是对男人们的调侃,也是男人们互相的默认和自我原谅。

    对于这种现象,多数女人会持反感的态度,觉得男人们把自己形容得像野兽一样,永远吃不饱。其实女人很难明白,大多数男人在性与爱方面有着与女人不一样的观念。对女人来说,性应该跟着爱走。而对男人来说,性爱也许代表了对这个世界的征服。

    对不理解的事情,不要一竿子打倒,这是我一向的观念。这个世界上的人本来就是千差万别的,有的人一生只爱一次,有的人却要一次次陷入爱河;有的人爱得执著,有的人却一看见心仪的异性就犯晕;有的人只要爱一夜,就可以一辈子在回忆中度过,有的人却需要等待和寻找无数次,才能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这种差别其实无分男女,而人生正因为差别,才会丰富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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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中的性与爱也是一个矛盾。爱的原则是越坚贞、越专一、越长久越好,而且好的情爱直接与高品质的性爱相关,可以给人带来精神和肉体双重的幸福,是人们所向往的性爱的最高境界,所以男人女人们都会奔向婚姻这个殿堂。但性的原理却又不完全与爱相同,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性除了信任、相爱,还喜欢新鲜、刺激、冒险。在长期一对一的婚姻生活中,爱可能会越来越深,渐渐成为一种习惯,性却有可能越来越浅,最终失去激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或者她突然遇到婚姻外的刺激,虽然爱还存留在家庭之中,性却可能从旁门左道溜了出去。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在外风流,晚上还是要回到老婆身边才睡得踏实,因为那里才是他精神的家园。

    在性与爱的问题上开小差,这件事没有合理与不合理,只有发生还是未发生、发现还是未发现、承担还是不承担。对自己的性爱,尽量持谨慎的态度,是爱惜自己的家人;对他人的性爱,要有宽容的态度,不要太苛求;对于性与爱的问题,要有理性的态度,大家就能都生活得容易一些。

, 百拇医药     是我缺温柔还是你的良心变黑? (阿英)

    我与前夫可谓是青梅竹马,恋爱八年后终于结为夫妇,婚后一年,我们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在外人看来,我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大学毕业后事业有成,儿子又聪明好学,是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但是,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和钱袋的逐渐鼓胀,他原先深埋在骨子里的那种不安分秉性开始逐步暴露出来。以吃饭进包房,要K姐,到迷恋麻将等,社会上所有流行的歪风邪气在他身上一应俱全。有一次儿子发高烧,在医院里输液,但他却全然不顾,一副厚颜无耻相,以“我是为了工作,身不由己”来为自己狡辩、开脱。

    后来,有好心人悄悄对我说:“你丈夫很花心,你要多留个心眼。”果然,不久,身为一厂之长的他与一个离婚多年、作风放荡不羁的女打字员的绯闻传入了我的耳朵。他俩不仅在办公室里公开调情,而且在许多公开场合已出双入对,旁若无人,甚至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已多次带她逛苏州、游南通、下青岛……刚听到这些消息时,我的心犹如万把钢针扎在上面,痛苦万分,我决定与他离婚。但是,看看才刚读初一的儿子,我的心又软了。我想,为了孩子,我还是忍一忍吧,希望他能良心发现,早日回头是岸。于是,我强忍着心里的伤痛,仍一如既往地待他,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个家,耐心地规劝他。然而,我所作的一切都白费了,直到有一天他一脸无耻地对我说:“你对儿子,对这个家,对我都很好,就是缺少女人的温柔,所以……”听了他的一番荒诞的谬论,我的心快要碎了,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他就是我的初恋情人和丈夫,他完全是一个无情无义、丝毫没有责任感的无赖!和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无异与狼共舞!因为他根本不配为人夫,为人父,更不配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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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无数个以泪洗面的不眠之夜,我终于想通了,明白了———我不能再这样忍气吞声了,女人的名字不应该是弱者,我要捍卫自己的尊严。于是,我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回了公道,并将他彻底“扫地出门”。从此,我也如释重负,久违了的那自信的笑容又重新徜徉在我的脸上。虽然,目前我和儿子的生活过得比以前清苦一些,但母子俩相依为命,生活得也很充实。况且儿子也很争气,学习成绩一直能名列前茅,对我来说是一个莫大的安慰,也使我对未来更充满了希望。而我的前夫在我们离婚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利用职务之便捞取了许多好处并购置了一套新房与那个放荡的打字员公开同居了。虽然他目前较富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但我相信,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社会的渣滓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真的人生没有满足的时候 (蓝艺)

    看到这个题目后,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什么叫满足?人怎么样才能算是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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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了好久,后来终于得出结论:人是不可能有满足的时候的,从来都是一山望着一山高,无论是事业,感情,金钱,还是性。当你觉得一件东西好的时候,心理必然涌起另一件东西肯定比它还好的想象,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想得到它的愿望;当一件东西不好的时候,你更有了寻找好的来替代的想法。但人间的事,到底谁能替代得了谁呢?满不满足的界限又该如何划分呢?就说性吧。有资料显示,很多女人一生都没有一次性高潮,这算不算不满足?还有一些女人,一生只有几次高潮,是不是也该算不满足?有的男人一天一次他依然觉得不够,他是否因此就可以放纵自己遍地采花?还有的男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是每一次都成功,让双方都不能满足,那他们家是否都需要婚外补偿?又或者,这样的事多少次以后,才能算得上达到了"得不到满足"的线?个中的情况太多太复杂了,我们真的很难说清楚。

    对一个问题赞同与否,我更多的是从结果上考虑。假如每个人有了不满足的事,就都马上想到去补偿的话,那么一定会出现全世界的人都兼职的情形;假如上面所说,都应算做不满足的话,那么,婚姻完全应该废除。可是,我们知道实际上社会并没有这样子发展,因此,婚外补偿未必就是合理的。其核心理由是,婚外补偿也不可能全都是完美的,依然存在缺憾。它除了给人带来放纵的借口外,还会在客观上对维护社会秩序的婚姻伦理道德等等造成伤害。其实,对于所谓的不满足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很多,比如,转移精力,因为补偿的说法似乎基于一种可能,即人除了性需求,再没有其他的需求了,而事实恰恰相反,人要做的事很多很多,这方面得不到满足,可以到其他方面去寻找,好多人的人生都是靠"拾遗补缺"来平衡的;再比如,现代社会这样开明开放,完全可以寻找到替代物品来帮忙消耗掉多余的热力,又不会伤害配偶,等等。反正不一定非得缺什么补什么,也不可能缺什么就能补上什么,最典型的说词是,以缺补缺,永难满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