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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3122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20日 潘 锋
适应症,通用名
     本报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了《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对药品说明书的内容,格式等作出了更为详尽的要求,对化学药品和中药两类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名称、有效期、批准文号、用法用量、生产企业等作出了数十项规范化要求。患者今后在服药前将可以对所用药品有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

    对化学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国家药监局规定,通用名应采用国家批准的法定名称。适应症内容应按批准内容书写,并注意区分治疗、缓解疾病的症状和作为疾病辅助治疗等三者间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