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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529
"梅花K"中毒者告上法庭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24日 搜狐
     53人向责任者索赔613万元

    因服用“梅花K”中毒的53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有关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赔偿613万元。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今年8月,株洲市53人因服用“梅花K胶囊”中毒。据了解,这53名中毒患者共购买了“梅花K”93盒,有近10人严重中毒,经济上受到损失,身心遭受损害,其中有的还很严重。其中,27岁的沈智芳因服用假药“梅花K”严重中毒,至今还躺在医院,昏迷50多天,极有可能不会再苏醒过来。23岁的陈桂兰因服用“梅花K”中毒造成残疾,如今智力只相当于7岁小孩的水平,并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家庭因此负债10余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株洲电视台在应当知道“梅花K”广告虚假的情况下仍设计、制作、发布,致使消费者受到电视广告的诱导而去购买“梅花K”,因此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张振录以原株洲市财贸职工医院原院长身份在虚假广告中对“梅花K”的功用及疗效作用作夸大宣传,客观上起到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购买“梅花K”的作用,而且从中谋利,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株洲市药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华坤药店等数家药品零售店,株洲市药材有限公司所属的金山大药房非法销售“梅花K”假药,被告株洲庆云股份有限公司允许被告金山大药房冠以株洲庆云的名称在庆云商场的超市中卖药,且开具庆云国有药店的交款单,在庆云商场的收银台交款,致使消费者将金山大药房认为是庆云商场的药品柜而放心购买“梅花K”,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据此,原告将株洲市药材有限公司及张振录等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提起诉讼,向株洲市药材有限公司、株洲市药业有限公司、株洲庆云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双倍返还药款29388元,并向这3家单位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613万余元。

    “梅花K”系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生产。该厂法人代表为牟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将产品委托陕西杰事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程书群负责总经销和外包装的提供。程擅自在药品说明书上扩大药品功能疗效和适应症,并要求厂家添加四环素成分。

    经湖南省药检所检测表明:该厂添加了过期的、不宜制成胶囊的四环素,其含有的四环素降解产物远远超过国家允许的安全范围,特别是差向脱水四环素,服用后临床上表现为多发性肾小管功能障碍综合征,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产生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

    (北京晨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