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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0007
婚前试婚:逃避的借口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16日 网易
     我其实没结过婚,我和爱人是试婚,已经长达四年了。本来这是为将来结婚做准备的,可最近,我们俩总算敢承认这样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实际上两个人完全无法适应和习惯对方。吵架之后冷静,冷静一段又吵,我们终于决定分手。谁知道分手竟然没比人家离婚容易多少。

    四年的共同生活中,我们其实和夫妻没两样,除了缺少那一纸证书。我们有许多共同的朋友,两家的家长也早习惯把对方当作自己家庭中的一员。他家不在北京,逢年过节我们基本上都在我父母家度过。我爸爸爱喝酒,可家里没男孩子陪他,所以每次过节他们爷俩喝酒划拳成了家中一个保留节目。每逢此刻,我、妈妈、两个妹妹围在桌旁,一边看着他们,一边又笑又叫,场面充满了家庭的温馨。可如今,他已经好久不登我家的门了,他说当着老人的面撒谎太难。爸爸妈妈已经起了疑心,都叫我找借口搪塞过去了,也不知他们心里信不信。

    想起两个人曾经拥有的甜蜜日子,就觉得心里一阵空荡荡的。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留恋的感觉已经没有了,该流的眼泪、该说的伤人话都已经结束了。为了能尽早摆脱现在的状况,我们决定平静地分手,好合好散嘛!可面对具体事宜,实在让人平静不下来,分割财产比分割感情要难得多!

    这几年我们钱一起挣,东西一起买,经济上早成一体了。住的是我们俩一起供的三室一厅单元房;用的所有家具和电器也分不清到底是谁花的钱;现在他开的那辆汽车,当初说好了我买来送给他,可是后来钱不够,他又贴了不少。

    可他怎么说:“房子是以我的名义买的,首付款也是我出的,请你带着一半的家具走。车子给你你也不会开。”好歹也共同生活了四年吧,他怎么就这么绝情!供房每月的分期付款我都出大半,汽车虽然是两个人共同买的,可是四年来都是他在用。我不会开车并不是理由,现在学个车又有什么难的!

    最后还是吵到法院,结局也还算公平:房子归他,车子归我,家具一人一半,他折合成钱付给我。

    编后:现在许多年轻人不愿意结婚,怕承担责任。“试婚”、“婚前同居”就是他们发明的。可事实证明,想用试婚来逃避责任也不可能。像爱情永远存在一样,爱情带来的麻烦也永远存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