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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28日 江南时报
    近期,多胎生育现象成为国内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北京“五胞胎”、南京“四胞胎”……而因为报道角度不同引出的话题也颇引人关注。在南方某媒体对北京记者隐瞒“五胞胎”受孕真相表示异议的背景下,南京也爆发了“多胞胎”媒体口舌大战。记者就此进行采访后发现,其中的是是非非确实耐人寻味!

    父母之冤:我们已经花了11万

    26日晚上七点半,南京“四胞胎”的父亲周舜明在南京鼓楼医院的住院部大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妻子叫陈宝珍,今年28岁,他们是1996年结的婚,以前妻子曾怀过孕,由于当时不想生孩子,便让妻子做了人流,并上了环。可当他们决定要孩子的时候,妻子却一直未能怀孕。为此,爱孩子心切的周舜明还认了同学的小孩做干儿子。

    去年2月份,他从一家名叫“盼宝宝”的网上,看到山东青岛一家医院能做试管婴儿手术,便打电话咨询。当医院答复可以让他的妻子怀上孩子后,便于去年6月份携妻到了那家医院,当时药费,加上其它费用,仅让妻子怀孕这第一步就用去了3万。在妻子怀孕一月后,医院检查是双胞胎,夫妻俩为此在家好好地庆贺了一下。可到了4个月时,在镇江当地医院检查后得知,妻子怀的不是双胞胎,而是四胞胎,到南京大医院检查后结论仍是四胞胎。当时夫妻两人既惊又喜,但考虑到生育专家的多胎对母婴都不利的建议,他带着妻子再次北上青岛,希望能通过人工手术,减掉两个。但青岛那家医院的医生却告诉他,减不了,如果减胎,手术风险太大。

    怀到5个月时,因为多胎引起的后果十分严重,一次下身的血像自来水一样流,被急送到江苏省人民医院,住了20多天,后来又转到了南京市鼓楼医院。期间,钱都是大把大把朝外掏。到孩子怀孕到33周零6天时,已花了七八万。孩子生下后,被送进了南京市儿童医院,入院时,为老大、老二各缴了6000元押金,老四缴了8000元押金,由于老三情况最不稳定,院方让缴了10000万押金。心想可以抵当一阵,可前天下午到医院一看,每个孩子的账上仅剩下几百元。周舜明说,目前已共花去11万元人民币。接下来还不知道要多少。他现在当业务员时挣的钱差不多花光了,现在还要向朋友、亲戚借,经济上压力特别大。

    然而,真正的压力不是来自经济上的,周舜明对记者这么说,而是来自精神上的,现在南京一家他们曾经住过的医院将他们的情况全告诉给媒体记者,而有的记者不顾他“不要把这事(指人工手段受孕)报出去的请求,公然在报纸上发表,四胞胎是“试管婴儿”成了尽人皆知的事情,让他感到了喘不过气,一度要“气疯了”。当初选择到江苏以外的青岛人工受精,而不是在省内做,就是考虑把孩子的出身之谜给瞒一下,不让孩子长大后看到异样的目光,也不想让人对他们的生育能力胡乱猜疑,可想防的事终于没有防住。

    在这种情况下,他想告有关医院和媒体侵犯了他们的隐性权。

    周舜明的“冤”情是明白无误的,真相的披露,将给他一家的生活带来沉重的负担,这负担与其说是隐私的损伤,不如说是社会救济的丧失。当然,从人的角度说,襁褓中的“三龙一凤”更是含冤难“辩”:在他们不能自主的情况下,一下子成为非常“公众人物”。

    医生之冤:我没有侵犯他们的隐私

    其实,早在三月上旬,南京跑卫生条口的记者们就知道了“四胞胎”的秘密,大家也与北京的记者一样,出于好意和爱护的目的,帮周舜明“捂”了一阵。但在上星期,鼓楼医院的一位妇科专家和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一位妇科专家,接受记者采访,将这“四胞胎”是试管婴儿的事给全抖给了媒体,特别是江苏人民医院那位妇产科专家,并意思很明显地表示,“四胞胎”质量不行。

    27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到了江苏省人民医院那位“发表看法”的妇产科副主任,她接了记者电话后的第一句就是“唉,你们这些记者!”。她随后告诉记者,她已从医30年了,当时并没有存心把四胞胎的“隐私”说出去。当时是院里负责宣传的人找到她,要她谈一些看法,她就谈了,她不知道要在报纸上发表,如果知道是这样,她是不会说的,要侵犯隐私那也是报纸的事。江苏省人民医院每年都要做不少例这样的手术,但一律不向媒体透露,就是考虑到会侵犯就诊者的隐私。不过,这位副主任告诉记者,周舜明夫妻也没有必要太担心这事,他们的孩子是夫妻双方自己的精子和卵子受孕,不存在伦理上的问题。谈到周舜明要找她打官司的事情,她说她不怕,她根本就没有伤害周舜明的意思。

    27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省医学伦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家忠副教授。马副教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明文规定,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生的义务,没有征得本人的同意,对外发布是违法,也是违反职业道德的。做为一名医生,只有知情的权力,而没有对外发表的权力,就像性病患者,出于治病需要,医生可以了解他的患病原因,患者也应如实向医生反映。但医生却不能把这些情况对其他人说,那样就侵犯了病人的隐性性。此不仅涉及到医生的职业道德问题,还存在法律上的问题了。

    媒体之冤:我们的报道都没错

    有意思的是,南京的媒体为此事却几乎“打起了架”。在某晚报报道“四胞胎”真相后,某早报及当地电视台当即进行了回应,观点倾向于作为媒体不应将“四胞胎”的出生之谜给说出去,并在读者中展开了讨论。两家媒体都通过自身的报道表示,我们的报道没错。周舜明告诉记者,有一家报纸还找到他,表示坚决支持他打官司,并免费为他请律师。而周舜明,除了对那位专家反感外,对记者也感到失望。周舜明说,当时他看到报纸上报出“四胞胎”是试管婴儿的事情后,恨不得立即找到记者打几耳光。

    那记者有错么?一家报社的副总编告诉记者,只要新闻的事实没有问题,记者就没有错!而且,“四胞胎”在公众面前是否有隐私也还说不定。但法律专家却不这么认为,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田侃律师的态度是,南京部分媒体将“四胞胎”是试管婴儿的事曝光,确实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媒体记者与妇科专家一样,都有违法之嫌,如果打官司,他们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法院也应受理。但因为目前将“四胞胎”的隐私曝光,后果并不太严重,可能并不会获得多少经济上的赔偿。不过,南京新闻界的一名权威认为,南京媒体为此“打架”好像原因在“四胞胎”问题之外,有借此互相炒作之嫌。

    而在这场媒体“打架”事件中,也暴露出了媒体自身的不足。这位权威指出,不论是北京的“五胞胎”,还是南京的“四胞胎”,他们的父母都是从农村出来的,思想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的落后意识,而且据了解,他们都是从非正规渠道做辅生手术的,周舜明妻子当时被青岛那家医院在子宫里一下子就植入7颗受精卵,这与他们盼子心切,而不讲科学的行为能无关?而作为媒体就有义务在这方面多进行科学的宣传,让育龄夫妇意识到多胎的危险,及因此给家庭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减少人造喜事的出现,而不应仅仅在事后才想到谈多胞胎的危害,在是否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上予以过多的炒作,从这方面来说,不论是支持周舜明的媒体,还是持相反观点的媒体都有错。

    然而,从媒体角度说,“真相派”和“保密派”都不遗余力地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刊发真相报道的某晚报援引羊城晚报的做法申辩道:读者有权利知道真相,报纸有责任让人民了解新闻的本质;而反驳曝光说的某晚报则坚持新闻的职业道德是保持普通民众的人身权利,而不是漠视这种权利。

    看来,两家媒体都在喊“冤”。对此现象,一位从事新闻研究的业内人士指出:媒体在这次纷争中都有着各自的动机和理由,因为“非常多胞胎”的隐私权还是一个崭新的伦理和法律课题,新闻界还没有形成共识,争论是正常的,不足为怪。

    四胞胎之冤:……

    周舜明一方很想要与医院和媒体打一场官司,但另一方面却遭遇了感情困惑。周舜明告诉记者,不论是现在鼓楼医院的那位专家,还是人民医院那位专家,都对“四胞胎”的出生倾注了很大的热情和心血,特别是鼓楼医院的专家。面对对方既是伤害自己的人,另一方面又是自己恩人的人,他一下子还恨不下心来,目前状子也未写,既使要打官司,也只告江苏省人民医院,不会告鼓楼医院,他与妻子从心底感激鼓楼医院的医护人员,不能做对不起人的事情。他恨不心来打官司还有另一原因,早几天,目前仍住在江苏省儿童医院的“四胞胎”中的老二,因为肚子涨,让他抱着去看医生,他看到怀里稚嫩、鲜活的小生命,打官司的念头一下子弱了。他说,既使官司打赢了,甚至可能获得一些经济的赔偿,但最终因为隐私权被曝光而受伤害的还是他们。想想现在他们什么都不懂,对报纸上的炒作什么都不知道,就想就此淡化下来。

    周舜明表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妻子过两天就能出院回镇江老家。而4个孩子可能要等到10天后。在目前“四胞胎”是试管婴儿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他心中已有了想法,回家后拼命赚钱,在孩子懂事前,将家迁到别人认不识的地方去,将孩子是试管做出来的伤害和影响降到最低。“其实说到底,最冤的是孩子”,周舜明一脸的疲备。

    结束采访时,记者遇见一位同行,他听说我在采访此事,不由感叹:你会吃力不讨好的。也许同行的话是对的,这次采访就是把双刃剑。但“多胞胎”曝光事件不也是把双刃剑吗?但我们从事件的真相中感受到落后愚昧的警醒时,可能我们已经不经意地践踏了这几个身世坎坷的小东西。(本报记者 倪方六) (倪方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