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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麻疹在临床上还有哪些特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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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特殊的临床表现可以归纳如下。

    (1)肝损害的发生率高。过去把麻疹极期发生的肝炎,看作是一种并发症,近来认识到此时的肝损害是麻疹本身的临床表现之一,且较常见,尤其是成人麻疹,其肝损害的发生率可达31%一86%。这种肝炎多在麻疹的急性期出现,临床表现似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和甲型肝炎,有乏力、纳差、恶心、腹胀、腹痛等不适,麻疹较重的患者此时还可出现黄疸(约占5%一8%);肝脾可轻度肿大;血清谷丙酶、谷草酶、胆红质、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乳酸脱氢酶等均可有不同程度的升高,白蛋白降低。这些酶类的复常大约在第2—4周内,少数延至8周,个别病例谷草酶升高可持续1年以上。但随访表明,预后良好。肝活检示组织损害轻,且无特征性,可有灶性坏死,伴淋巴细胞浸润,肝细胞中未能找到病毒颗粒。提示麻疹病毒受某种因素制约未能进入肝细胞内,而炎症则是一种免疫性的损害。

    (2)胃肠道症状多见,如纳减、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等。

    (3)骨骼肌痛,可同时伴有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4)柯氏斑存在时间较长,15%可长达7天。

    (5)羞明较少,眼痛却多见。

    麻疹,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