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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安全使用农药才能减少农药性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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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在1981年专门制定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使用农药,应严格掌握农药的使用范围。还没有制定标准的农药品种,应该执行1982年农业部的下列规定:

    (1)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与人、畜皮肤病。除杀鼠剂外,也不准用于鼠害。氟乙酰胺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不准用做杀鼠剂。3911乳油只准用于拌种,严禁喷雾使用。呋喃丹颗粒剂只准用于拌种、用工具沟施或戴手套撒毒土,不准浸水后喷雾。

    (2高残留农药如六六六、DDT、氯丹,不准在果树、蔬菜、茶树、中药材、烟草、咖啡、胡椒、香茅等作物上使用。氯丹只准用于拌种,以及防治地下害虫。

    (3)杀虫脒可用于防治棉花红蜘蛛、水稻螟虫等。根据杀虫眯毒性的研究结果,应控制使用。在水稻整个生长期内,只准使用1次,每亩用25%水剂50克(100毫升),距收割期不得少于70天。禁止在其它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药材、茶叶、烟草、甘蔗、甜菜等作物上使用。防治棉花害虫时,亦应尽量控制使用次数和用量。喷雾时,要避免人身直接接触药液。

    (4)禁止用农药毒鱼、虾、青蛙和有益的鸟兽。,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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