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创伤与外科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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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医学》
第十一篇 创伤与外科急诊
第69章 颅脑创伤
第一节 概论
无论任何原因致使颅脑受到外伤,均称作颅脑创伤。它可以造成头部软组织损伤、颅骨变形、颅骨骨折,进而造成脑膜、脑血管、脑组织以及颅神经等损伤。有时合并颈椎、颈髓、耳等有关器官的损伤。
因颅脑创伤造成颅内出血或严重脑挫裂伤等,可迅速招致脑水肿、脑血肿、颅内压增高和继发脑疝,这些都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或致死。所以对颅脑创伤的防治、抢救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尤其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交通高速化,房屋建造高层化等等,都会使颅脑创伤的发生率大幅度增加,损伤的程度和性质也越趋于严重和复杂。总结协和医院神经外科1963年到1987年25年间,收治各种急性颅脑创伤806例的资料(图69-1~5),与国内外大宗资料相似,颅脑创伤病人的发生率,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其致伤者和死亡者,均以20~40岁的青壮年最多,以交通事故(42.3%)及高空作业的附落伤(29.7%)为主要的原因。
图69-1 协和医院806例颅脑外伤的逐年分布
图69-2 协和医院806例颅脑外伤的年龄分布
图69-3 协和医院806例颅脑外伤的原因分布
图69-4 协和医院806例颅脑外伤死亡原因
图69-5 死亡与伤后时间关系
校对:2000/06/28 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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