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物制品-临床研究技术要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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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预防用新生物制品临床研究的技术要求 预防用新生物制品的临床研究,视研究阶段和制品的性质,可选择疫区、非疫区的适宜人群作为观察对象,由临床研究组织单位和参加单位共同制定严密的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范围
包括《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中的第一、二、三、四、五类中的预防用新生物制品。
二、内容
(一)评价新制品对人体的安全性。
(二)评价新制品用于人体的预防效果(包括免疫持久性)。
三、临床研究共分四期进行
(一)Ⅰ期临床研究 重点观察人体对新制品的反应程度(安全性)。须由有经验的研究人员和有经验的临床或防疫医师,根据临床前研究结果作出周密的设计,根据制品性质选择健康易感人群观察, 选择对象(或其保护人)按自愿原则参加,一般总人数不得超过二十人。如该制品的免疫对象为儿童或婴幼儿时,须按先成人,后儿童,最后婴幼儿顺序分步进行,每个年龄段人数不 超过二十人。 研究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对受试者进行局部和全身反应观察,备有应急药物及器械。
凡出现不良反应,立即救治。试验结束,应及时总结。
(二)Ⅱ~Ⅲ期临床研究 在Ⅰ期临床研究的基础上,除进一步观察制品的反应外,同时进行体液和/或细胞免疫效果观察和免疫剂量、途径及程序的研究,观察总人数一般为500至1000人,必要时有些 制品需增加或减少观察人数,须经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
临床研究应设对照组,对照组人数和情况应与试验组基本相近,用双盲法和随机抽样进 行分组并接种。为使试验结果明确可靠,试验设计还应考虑到①观察地区和人群的选择;②临床诊断标准;③体液和/或细胞免疫检测方法。试验观察应有详细的计划和统一的表格, 建立每个受试者的详细记录。 Ⅲ期临床结束,对所得到的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整理,写出正式书面报告。对制品的安全性与免疫学效果作出初步评价,提出免疫剂量、途径和程序。并提出免疫持久性研究 方案;如Ⅳ期临床研究中尚需进一步研究免疫剂量、途径和程序,应提出方案。
(三)Ⅳ期临床研究 新制品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试生产后,即应进行第Ⅳ期临床研究,必要时可延续至正式生产后。目的是在制品大量使用过程中进一步考核制品的安全性(特别是发生率较 低的异常反应)、预防效果和稳定性。可设立几个大量使用该制品的观察区。
Ⅳ期临床研究一般选择发病率高的流行区的人群进行。为进一步评价制品的安全性与预 防效果(包括保护率),可根据估计的发病率和保护率设计观察组和对照组所需人数;免疫方案则可根据Ⅱ~Ⅲ期临床研究结果而定,并进行免疫持久性研究。必要时进一步进行免疫 剂量、途径和程序的研究。 Ⅳ期临床研究结束,所得文献应用数理统计整理,写出书面报告,对制品作出评价。
●特殊申请的临床研究所遵循的原则基本与中试产品Ⅰ期临床研究相同,除观察安全性 外,还应初步观察血清学效果。, 百拇医药
一、范围
包括《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中的第一、二、三、四、五类中的预防用新生物制品。
二、内容
(一)评价新制品对人体的安全性。
(二)评价新制品用于人体的预防效果(包括免疫持久性)。
三、临床研究共分四期进行
(一)Ⅰ期临床研究 重点观察人体对新制品的反应程度(安全性)。须由有经验的研究人员和有经验的临床或防疫医师,根据临床前研究结果作出周密的设计,根据制品性质选择健康易感人群观察, 选择对象(或其保护人)按自愿原则参加,一般总人数不得超过二十人。如该制品的免疫对象为儿童或婴幼儿时,须按先成人,后儿童,最后婴幼儿顺序分步进行,每个年龄段人数不 超过二十人。 研究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对受试者进行局部和全身反应观察,备有应急药物及器械。
凡出现不良反应,立即救治。试验结束,应及时总结。
(二)Ⅱ~Ⅲ期临床研究 在Ⅰ期临床研究的基础上,除进一步观察制品的反应外,同时进行体液和/或细胞免疫效果观察和免疫剂量、途径及程序的研究,观察总人数一般为500至1000人,必要时有些 制品需增加或减少观察人数,须经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
临床研究应设对照组,对照组人数和情况应与试验组基本相近,用双盲法和随机抽样进 行分组并接种。为使试验结果明确可靠,试验设计还应考虑到①观察地区和人群的选择;②临床诊断标准;③体液和/或细胞免疫检测方法。试验观察应有详细的计划和统一的表格, 建立每个受试者的详细记录。 Ⅲ期临床结束,对所得到的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整理,写出正式书面报告。对制品的安全性与免疫学效果作出初步评价,提出免疫剂量、途径和程序。并提出免疫持久性研究 方案;如Ⅳ期临床研究中尚需进一步研究免疫剂量、途径和程序,应提出方案。
(三)Ⅳ期临床研究 新制品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试生产后,即应进行第Ⅳ期临床研究,必要时可延续至正式生产后。目的是在制品大量使用过程中进一步考核制品的安全性(特别是发生率较 低的异常反应)、预防效果和稳定性。可设立几个大量使用该制品的观察区。
Ⅳ期临床研究一般选择发病率高的流行区的人群进行。为进一步评价制品的安全性与预 防效果(包括保护率),可根据估计的发病率和保护率设计观察组和对照组所需人数;免疫方案则可根据Ⅱ~Ⅲ期临床研究结果而定,并进行免疫持久性研究。必要时进一步进行免疫 剂量、途径和程序的研究。 Ⅳ期临床研究结束,所得文献应用数理统计整理,写出书面报告,对制品作出评价。
●特殊申请的临床研究所遵循的原则基本与中试产品Ⅰ期临床研究相同,除观察安全性 外,还应初步观察血清学效果。,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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