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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汞超标可引发中毒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4日 健康报
      卫生部近日紧急通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化妆品经营单位立即暂停销售标识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卫妆准字29-XK-1888号)生产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卫妆特字(2000)第0419号〕的所有批号化妆品,并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汞含量超标的产品。卫生部同时要求广东省立即对该公司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核查其生产情况和产品流向,并要求各地对化妆品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产品及时查处,并向社会通报。
 
      据悉,在今年全国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中,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检查发现标识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7个生产批号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汞含量严重超标。
 
    汞及其化合物是公认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除了苯基汞盐和硫柳汞可作为眼部化妆品的限用防腐剂外(限量0.007%),其他汞及其化合物为化妆品禁用原料,作为杂质出现在化妆品中时,其限量不得高于1毫克/千克。但因其具有在短期内使黑色素减退,令皮肤美白、光泽透明、毛孔变细、斑痘消退等功能,许多不法企业为追求化妆品的美白祛斑功效擅自将其应用于化妆品中。化妆品中的汞经皮肤吸收后会沉积在人体内,引起慢性汞中毒,严重的还可导致人体骨骼、牙齿及肝肾功能的损害。此外,对于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使用含汞化妆品,汞还会通过胎盘、乳汁进入胎儿和婴儿体内,导致胎儿和婴儿发育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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