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食用油普遍好于散装食用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公布的一项最新检测结果显示,部分流通领域食用油七成五合格,桶装油的质量普遍好于散装油。
为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油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新疆、宁夏、辽宁、天津、山东等五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哈密、昌吉、银川、中卫、本溪、锦州、辽阳、阜新、天津、德州、泰安、淄博、潍坊、济南共十五个城市的一百一十三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食用油进行了质量监测。
共抽取二百一十一组样品,品种包括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等。对食用油中的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黄曲毒霉素B1、标签共五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经检测,一百六十组合格,五十一组不合格,监测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五点八。
本次监测的主要问题有:酸值超标。有八组样品酸值超标,酸值超标容易引起食用油变质;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超标的食用油口感具有哈喇味,使用过氧化值超标的植物油可能引起腹泻等胃肠不良反应;溶剂残留量超标,有七组样品溶剂残留量超标;标签不合法,本次监测有十六组样品标签不合格,按国家标准,要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标注食用油等级,原料中的大豆是转基因的必须说明。
本次监测发现,桶装油的质量普遍好于散装油,原因在于散装油比较容易被掺假。不法油商掺假的主要手段是以低价油冒充高价油,如大豆油加点芝麻油充作花生油出售,色拉油或烹调油中掺加棕榈油等。
国家工商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植物油的时候,应注意:尽量选择桶装油,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挑选食用植物油时,选择油色澄清透明、不浑浊的、悬浮物少的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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