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种医疗器械被曝光
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成为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的主要表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06年第一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2005年8月至12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发现违法医疗器械广告901次。其中,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556次,占总数的62%;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304次,占34%;禁止发布广告的41次,占4%。 此次发布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涉及91种产品。其中,擅自篡改批准内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内蒙古国创高科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米银鼻咽喷雾器”、汉中金华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华汉针神牌诊疗健身仪”、济南川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鼻炎一贴灵”(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必高贴”)、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环牌颈椎病治疗仪”、武汉正鑫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今古通牌消痛灸”、北京同方神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华同方牌视康仪”等。
健康报 肝病网编辑-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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